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是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致力于从医疗机构规划、建设、运维一体的角度出发,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品质、智慧化、专业化、全生命周期的专业医疗卫生服务项目。主要职责包括承担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基础项目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受负责公立医院零星修缮工程服务、装备建设与维修;承担医疗卫生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建设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应急医疗物资储备工作;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用织物的制作、洗涤、消毒和配送,开展医用蒸馏水、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等的消毒和配送以及其他相关卫生专业化服务。因业务发展需要,现招聘5名聘用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物资管理专员(2人)
(一)招聘要求。
1.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境外正规高等学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等有关专业;
3.具备初级及以上公共卫生管理、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学、预防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PS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从事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我中心负责管理的我市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性工作。
2.协助建立完善单位相关制度,推动制度执行及监督实施;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医疗设备岗(2人)
(一)医疗设备岗1招聘要求。
1.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境外正规高等学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3.具备中级及以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PS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具有2年以上深圳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医疗设备岗2招聘要求
1.性别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境外正规高等学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3.具备初级及以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PS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具有2年以上深圳医院医疗设备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工作职责。
1.从事市卫生健康委委托我中心负责管理的市属公立医院有关进口医疗设备论证、医疗设备配置项目立项审核和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2.协助建立完善单位相关制度,推动制度执行及监督实施。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安全总监(1人)
(一)招聘要求。
1.男,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勇于担当,政治立场坚定。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经济类专业。
3.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WPS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5.具有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专业类别要求:化工安全、建筑施工安全、其他安全)。
6.具备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优先。
(二)工作职责。
1.消防及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监测等,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3.协助建立完善单位相关制度,推动制度执行及监督实施。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有单位食堂,享有法律规定的带薪假,有工会福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
2.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在2023年12月24日前打包发送至邮箱19217256x@wjw.sz.gov.cn。邮件主题命名方式为“应聘岗位+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并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面试时间地点,未入围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需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55-26793977、13510247003。
2.联系人:杨老师。
3.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3楼综合部。
4.此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