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3台锅炉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SXB-202402-04。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公司职员,且在本公司缴纳社保;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锅炉)资质或者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蒸汽锅炉厂家授权维修维护的单位;
2.投标人需具有燃气蒸汽锅炉的维修、保养工作的经验(报名时提供锅炉维护保养的三年业绩证明资料),并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苑路14号
(三)报名方式:传送报名资料至政务邮箱sylzfzx-zwblhr@wjw.sz.gov.cn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含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带上待核查);
3.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者未缴交社保的说明亦视为通过资格性审查);
4.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生产(锅炉)资质或者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是蒸汽锅炉厂家授权维修维护的相关证明;
5.投标人需具有燃气蒸汽锅炉的维修、保养工作的经验报名时提供锅炉维护保养的三年业绩证明资料(格式自拟);
6.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的证明(格式自拟);
7.提供调试、维修和维保过蒸汽锅炉维保合同或者维修记录(格式自拟);
8.投标报名一览表(见附件);
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见附件)。
注:如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四、公告发布媒体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请登录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官网获取项目招标文件。
五、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文件要求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投标文件要求:一正两副,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一)报名即认为已了解本项目的所有公告内容。
(二)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三)此次招标若投标报名人数不足三家,则二次公示招标。二次公示招标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仍少于三家的,可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或直接委托方式。
九、联系事项
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755-26792197。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2024年3月4日
附件:
3台锅炉维保项目招标需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