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一期生产设备搬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 : 2024-11-22 14:49:59信息来源 :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视力保护色: 【字体:

  项目概况

  《一期生产设备搬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WB2024ZB-F012。

  2.项目名称:一期生产设备搬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90,000元。

  4.最高限价:¥9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二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不良履约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9日,每天0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3.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1)现场获取:供应商按以上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

  (2)线上获取:供应商通过邮件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以政务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箱:sylzfzx-zwblhr@wjw.sz.gov.cn),逾期不予受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4年1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三、获取招标文件”所述时间内进行登记。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请于报名截止日前携带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见下方要求)到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或传送报名资料至政务邮箱sylzfzx-zwblhr@wjw.sz.gov.cn,逾期不接受报名。

  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副本扫描件;

  (4)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或者未缴交社保的说明亦视为通过资格性审查);

  (5)以上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的资质。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与被授权委托代理人为同一人的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4年11月30日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的,填写需澄清内容。2024年12月2日17:30(北京时间)前将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深圳市健康委员会网站”、“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网站”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重要提示:“提出招标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招标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政府采购网页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质疑咨询电话:0755-2678280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4.公示网址: ①“深圳市健康委员会网站”②“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网站”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人可通过邮寄方式按照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我中心邮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我中心代表签收时间为准(收件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收件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755-26782802),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2.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14号。

  3.项目联系方式:刘工,电话:0755-26782802。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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