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医院评价规范》地方标准发布

时间 : 2023-11-01 15:58:29信息来源 : 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 视力保护色: 【字体:


深圳市《绿色医院评价规范》(DB4403/T374-2023)于今年1019日正式发布。该规范由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参与起草,是深圳地方标准,将于2023111日正式实施。该规范的正式实施,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国家、省、市碳达峰工作部署的具体实践。

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1998年至2020年形成了一批深圳市绿色创建考评细则,创建绿色单位1241个。为推进新时期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标准体系建设,在2021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深圳市医疗卫生专业服务中心和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绿色医院专业委员会共同编制的《绿色医院评选标准(试行版)》基础上,该规范进一步明确规定了绿色医院基本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绿色管理、绿色绩效等考核内容,为深圳市绿色医院的评审提供更为全面的技术支撑,对规范和指导我市绿色医院的创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另外,该规范明确了绿色医院定义,即倡导节能低碳与生态环境保护,将绿色理念纳入医院管理与运营过程,打造绿色医疗环境,拓展智慧医疗模式,推行绿色管理机制,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医院。在该规范实施过程中,编制小组将根据医院的反馈意见,对规范适时修订,以更好地支撑深圳市绿色医院的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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