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体系,根据《深圳市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2号行动计划——游泳场所卫生》部署,我委近期组织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对外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专项抽样检验,现将第一批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第一批共抽检游泳场所343家,共检测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抽检的343家游泳场所中,合格327 家,合格率为95.34%(见附件1);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为4.66%,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pH 值、菌落总数和游离性余氯(见附件2)。
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水质抽检结果(第一批)予以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