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体系,根据《深圳市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2号行动计划——游泳场所卫生》,我委统筹组织市、区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持续开展人工游泳场所水质专项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第二批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第二批共抽检游泳场所383家,检测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抽检的383家游泳场所中,合格373家,合格率为97.39%(见附件1);不合格10家,不合格率为2.61%,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菌落总数、浑浊度和游离性余氯(见附件2)。
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现将水质抽检结果(第二批)予以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