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卫生管理体系,根据《深圳市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2号行动计划——游泳场所卫生》,我委统筹组织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持续开展人工游泳场所水质专项抽样检验工作。现将第三批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第三批共抽检游泳场所365家,检测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抽检的365家游泳场所中,合格349家,合格率为95.62%(见附件1);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为4.38%,不合格指标主要为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和浑浊度(见附件2)。
卫生监督机构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现将全市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第三批)予以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