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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静康医院:
经核查,你院下次校验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但未在校验期满前提出校验申请。依据《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责令你院在本通知下达之日起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我委将依法注销你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11月9日
(联系人:黄小静,联系电话:0755-88113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