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完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健全卫生管理信用体系,根据《2024年深圳市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3号行动计划——游泳场所卫生》部署,我委统筹组织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全市对外营业的人工游泳场所水质进行了专项抽样检验,现将第三批抽检结果通告如下:
第三批共抽检游泳场所309家,检测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指标。抽检的309家游泳场所中,合格293家,合格率为94.82%(见附件1);不合格16家,不合格率为5.18%,不合格指标主要为菌落总数、尿素和游离性余氯(见附件2)。
已责令抽检结果不合格单位立即整改,并依法依规对其处理。现将水质抽检结果(第三批)予以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