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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医政医管〔2024〕23号
深圳华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暂缓校验日期自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9月30日,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未向我委提出再次校验申请。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现依法注销深圳华影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