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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5-02 09: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继医教〔2018〕2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8年下半年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粤继医教〔2018〕3号,附件1)要求,结合深圳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下半年省级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别按《广东省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附件2)、《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附件3)所列明的范围及条件执行。

  二、申报方式

  2018年下半年省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

  三、申报时间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5月11日。

  书面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5月14-16日。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5月14-22日。

  四、申报程序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已建立立项用户的单位,登录“广东省项目申报系统”按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进行网上申报。尚未建立立项用户的单位,请先向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申请单位代码及密码。

  (二)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深圳市卫生计生科教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申报要求(见附件3)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科教主管部门网上初审合格后提交。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需结合实际教学时数,合理申请学分,即:市级项目每5学时授予II类学分1分,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二)各单位在网上申报的同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须按要求用A4纸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纸质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为准(注:省级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请直接打印并按规定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需授课教师亲笔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无网上申报或未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均视为无效申报。

  (三)项目申报受理等事务工作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委托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地址: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

  联系人:杨慧艳,联系电话:0755-25162454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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