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通〔2018〕1号
为了规范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有效降低医用耗材采购成本,推进我市医药购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根据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7〕24号《珠三角(深圳)优化发展-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我委在省卫生计生委的指导下,经过深入调研,借鉴国内部分地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3月2日17:00前通过传真反馈至我委(传真:0755-88113817)。我委对所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进行研究,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将采纳情况反馈到单位或个人。
市卫生计生委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