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指导卫生执法实践工作,切实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近日,南山区卫生监督所召开《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专题培训,特邀广东万诺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李家宏律师到场授课。南山区卫生健康局、各公立医院有关科室人员和区卫生监督所主要负责人、各科队卫生监督员参加培训。同时,南山区卫生监督所还线上邀请了对口帮扶的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卫生监督所参与聆听培训。
培训会上,李家宏律师采取PPT授课与辅导讲解、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讲解,认真梳理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新旧版本法律法规的对比。并从法律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必要性、修改的亮点、重点条文释义及案例讲评等多方面作了详细解读,特别是结合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在日常行政案件处罚和法律条文适用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指导性的意见建议。
会上,参会人员还纷纷围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就工作中遇到的困惑问题进行现场提问,李家宏律师从一名专业律师的角度,根据主要法律依据回答了现场提出的问题。深入浅出的讲解,让在座的各位学员受益匪浅。
长期以来,南山区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对专业知识能力的储备更新,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在个人学习的基础上,再进行集体学习。此次开展法律专业知识培训,也是促使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能够快速熟练业务工作内容与流程,切实提升履职能力。有效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新挑战,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南山区卫生监督所 谢旅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