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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深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游泳池开放前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检测案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23-08-31 14:12:40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某区卫生健康局对深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无法出示今年游泳池开放前的检测报告,该单位涉嫌存在游泳池开放前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检测的行为。卫生监督员对该单位的前台及现场管理员进行询问,均表示该单位游泳池于2023年5月20日开始对外营业,开放前未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

  【调查与处理】

  针对深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游泳池开放前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检测的违法行为,深圳市某区卫生健康局向该公司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卫生检测,并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本案中,深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游泳池开放前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第二十条第(三)项“游泳池每年开放前和连续开放期间应对卫生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检测”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 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的规定,深圳市某区卫生健康局决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日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被热浪笼罩着,在这样的天气下民众游泳的热情也空前高涨。通过该案可以提高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警示其在进行游泳活动前,应当注意泳池的水质,合格的水质才能让自身避免遭受病毒细菌的侵害。水质检测是判断泳池水质是否合格最有效的途径,这有助于游泳场所更好地掌握泳池水质卫生状况,提高泳池卫生管理水平。本案中,深圳市某区卫生健康局对深圳市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游泳池开放前未按照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进行检测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本市其他游泳场所具有很高的警示作用,有助于督促其加强泳池的卫生管理,更好地保障民众身心健康。

  联系人:史习辽  联系电话:8811362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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