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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与服务并重 龙华卫监所严把游泳场所卫生安全关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15-08-04 17:25:00

  天气炎热,住宅小区的游泳池陆续开放,游泳场所成为广大市民消暑纳凉的好去处。为给广大群众提供安生卫生的游泳环境,预防传染病的发生,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卫生许可审批,保障游泳场所符合卫生要求。

  一是把好准入关,确保设施达标。小区游泳池要达到合格的卫生标准,在建造前就应规范设计,各项设施必须合理布局。对于游泳场所新建项目的申请,龙华卫监所严把准入关,现场重点检查项目选址及更衣室、淋浴室、强制淋浴装置、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等的设置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泳池经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对于“先天不足”的老旧小区游泳池,重点检查强制淋浴装置、浸脚消毒池、自动投药器等的完善情况,以检查促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游泳场所卫生。

  二是督促卫生管理,落实主体责任。龙华卫监所要求各泳池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将具体的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定期补水、换水和余氯、pH值、浑浊度等指标自测,涉水产品验收及卫生许可批件索证,禁游标识和水质检测公示,池水循环净化和消毒设施的使用维护等,通过有效落实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三是加强卫生宣传,正确识别水质。在监督执法中送服务,龙华卫监所主动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游泳场所卫生知识,提高卫生安全意识,提醒市民选择有卫生许可证和卫生信誉等级优良的游泳场所。同时重点宣传泳池水质的识别,入场时,查看进口处是否有禁游标志、水质检测公示;看更衣室和淋浴室、强淋、浸脚池等辅助设施是否齐全;进场后,肉眼看水质是否清澈,并倡导游泳者遵守卫生习惯,进入游泳池前一定要强淋和浸脚。

  由于游泳场所经营季节性强,持续时间短,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将游泳场所列为近期的重点审查对象,在确保游泳场所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游泳场所卫生标准》的同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现场服务水平及群众满意度。

 

 龙华新区卫生监督所 严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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