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明区卫生监督所对7家泳池水质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游泳场所进行行政处罚,经追踪其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今年夏天以来,为防止游泳池传播传染病,光明区卫生监督所部署了系列专项监督工作,对光明区体育中心等26家游泳场所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培训指导和现场卫生监督。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泳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浸脚池、独立机械排风装置、余氯自检装置、自检结果、禁泳标识和疫情期间防疫措施落实等情况,同时指导游泳场所工作人员如何熟练开展余氯检测和消毒剂投放技术要点等,光明区卫生监督所的严格执法,为光明辖区广大市民创造了一个卫生安全的游泳环境。
光明区卫生监督所 蔡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