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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以案释法:非法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案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21-11-05 16:16:06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30日,福田区卫生监督所接到上级转来H省H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协助调查‘两非’案件有关情况的函件,函件主要记载了H省H县于X波、黄X婷夫妇2019年4月22日将采集血寄到XX区XX路XX东二坊X号,由中介人王X程中转到XX国际医务所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相关信息。2019年6月20日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与公安联合对XX区XX路XX东二坊X号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发现该地址为顺丰快递的收寄站,无法找到“王X程”。之后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找到与“王X程”联系电话(139XXXX9094)相关联的地址XX花园大厦X栋XXX。

  【调查与处理】

  获悉该关联地址后,福田区卫生监督所与公安联合对XX花园大厦X栋XXX进行现场检查,店门口招牌字样为“优孕X”,现场能出示营业执照,名称为“深圳XX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X翠。现场查见采血针1包、利器盒1个,利器盒内查见有采血针、采血管4支,其中2支采血管内存有血样。现场在店内查见“母血筛选报告”26份;顾客姓名为“丘X美”“尹X红”“张X芳”“刘X”“杨X”的“Y-DNA测试服务委托书”5份;顾客姓名为“罗X漪”的“Y-DNA测试服务委托书”“母血筛选报告”及收款收据各1份。现场未见医师坐诊,未查见药品和处方等诊疗文书。现场查获罗X漪母血筛选报告及另外26份母血筛选报告,共计27份母血筛选报告。

  最终经调查核实:位于XX花园大厦X栋XXX的XX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至2019年6月20日组织介绍“黄X婷”“席X”“刘X”等顾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Y-DNA测试服务委托该公司未收取费用,母血筛选报告该公司每份收取1500元,现场查获母血筛选报告27份,另有H省H县卫生健康局移送黄X婷母血筛选报告1份,母血筛选报告共计28份,违法所得共计42000元。

  该公司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福田区卫健局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万贰仟元整并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放弃陈述申辩权利,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自觉履行,案件结案。

  【法律分析】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本案中,该公司组织通过“寄血验子”的方式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没收违法所得且处以罚款两万伍仟元整。为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使人口与社会、经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执法机关将持续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

  【典型意义】

  受传统观念影响,我国部分居民仍存在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为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法行为提供了市场,部分铤而走险的公司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时渐渐转为采用更隐蔽的手段。

  本案严厉打击了利用“寄血验子”这种新形式组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胚胎、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极具标杆性,在查处方式及执法经验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借鉴作用,为以后打击利用新型方式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违法行为提供执法参考,同时为国家制定相关卫生计生政策提供决策参考。打击违法犯罪要发挥多部门执法效能,凝聚多部门共识合力,展现多部门联动效果,充分解析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瓶颈时,如何攻坚克难、肃清障碍,为各类因证据、信息不足所导致的疑难案件提供经验借鉴。

  医学的进步是让人类能够更加健康的生活,减少病痛的折磨,判断胎儿性别后终止妊娠会催生大量非法诊所引产,严重践踏生命不利于孕妇的身心。胎儿性别鉴定所侧面引发的男女比例的严重失调,妨害了我国人口的良性发展,进而导致诱发拐卖妇女、强奸、买卖婚姻以及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加剧,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和谐,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刻不容缓。

市卫生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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