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委组织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开展了量化分级评审工作。2022年全市正常供水的集中式供水单位共44家,经评审,获得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单位共40家(占比90.91%),B级单位4家(占比9.09%),1家单位因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A级降为B级。为督促我市集中式供水单位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提升自身卫生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健康与知情权益,现将评审结果予以通告。
市卫生健康委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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