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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机构:发布日期:2024-02-07 18:06:19

深圳民富安康投资集团股份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AAKL2Q):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单位与深圳雪象医院签订《中医科学创新建设管理与三甲医院项目合作立项报备协议书》,涉嫌存在承包深圳雪象医院中医五科室并以医院名义对外开展诊疗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本机关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并参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10的规定,于2024年1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卫医罚告〔2023〕37号),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深卫医罚告〔2023〕37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四十五条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陈述、申辩,请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范敏、沈雪枫,联系电话:0755-88113587。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522室。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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