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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能教中心关于举办2019年深圳市中医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19-09-06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中医适宜技术培训和临床技能提高班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卫健中医〔2019〕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临床教学基地内涵建设,培养高素质中医临床教师队伍,提高临床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结合前期项目调查结果,受市卫生健康委委托,由我中心组织实施2019年深圳市中医临床带教师资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师资

  本项目主要授课老师来自广州中医药大学专家教授、有丰富临床教学经验的师资,含理论培训和观摩示范。

  二、时间和内容

  培训共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内容和形式不同:

  (一)第一阶段:集中理论培训和示范教学。

  1.培训时间:2019年9月20日;

  2.培训地点:深圳市卫健能教中心1号楼213教室;

  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中医经典与临床教学理念及方法;

  (2)中医临床教学的规范模式;

  (3)教学查房示范教学及点评。

  (二)第二阶段:教学查房观摩。

  1.培训时间:分2期举行,分别为:2019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2.观摩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3.培训内容:教学查房实地观摩和现场示范。

  (三)第三阶段:教学实操指导。

  1.培训时间:2019年9月-10月期间;

  2.培训地点:深圳市相关中医教学医院;

  3.具体内容:根据学员自身情况,结合所在单位和科室实际需求,邀请授课师资现场指导和点评。

  三、培训对象

  (一)历年中医适宜技术暨临床技能提高师资培训班获发合格证书的学员。

  (二)历年参加基层中医进修的持证学员;全科规培师资班学员以及全市综合医院中医科带教师资等。

  (三)深圳地区各公立医院从事中医临床带教工作的骨干力量。

  四、培训费用

  (一)本项目由市卫生健康委专项经费支持,经报名确认的学员免收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培训费。

  (二)第三阶段师资费原则上由专项经费统筹解决,其他相关费用根据经费开支情况,不足部分由各派员单位协助解决。

  五、考核授分

  全程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发《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合格证书》,并按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授予相应学时的继续医学教育Ⅱ类3.5学分。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为小班制教学,限招30人。我单位将在市卫生健康委指导下,视报名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和人员分期。第三阶段的教学实操指导地点根据报名学员分布情况及派员单位需求情况最后商定。

  (二)报名学员须合理安排时间,不得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完成现场布置作业及老师要求,服从教学管理。

  (三)培训结束后将根据评估结果安排后续进阶课程。

  (四)请各单位组织报名,并于9月17日前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报名。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8月30日

  (联系人:戚利,联系电话:0755-25162197,邮箱:jxjy@wjw.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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