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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能教中心关于举办社区常用眼科疾病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医防融合培训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0-07-21

各基层医疗集团、社康中心:

  为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市属医院进社区推动医防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卫健体改〔2019〕25号)的通知要求,提高我市社康全科医生眼科疾病诊疗能力,市卫健能教中心联合医防融合眼科专业组举办社区常用眼科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采用线上结合线下,理论结合实操的方式,使参培人员通过培训,能够独立使用仪器对常见眼科疾病进行筛查诊疗。

  二、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裂隙灯与检眼镜使用培训

  1.培训时间:举办2期。

  1)第1期:2020年7月31日上午9:00上课,8:40报到。

  2)第2期:2020年7月31日下午2:00上课,1:40报到。

  2.学分:Ⅱ类1分。

  3.招生人数:每期30人。

  4.培训内容:裂隙灯使用方法、检眼镜使用方法。

  5.培训方式:理论+实操。

  6培训地点: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1栋101报告厅(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

  (二)近视、眼底病筛查的基础诊疗技术培训

  1.培训时间:2020年8月7日。

  2.学分:Ⅱ类1.5分。

  3.招生人数:100人。

  4.培训内容:慢性眼底病变筛查流程、阅片与转诊;青少年近视筛查、复诊与防治。

  5.培训方式:理论+实操。

  6.培训地点: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4栋10楼学术报告厅(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大院)。

  三、培训对象

  基层医疗集团或社康中心工作的全科医生、眼科医生。

  四、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自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详情见附件1、附件2。

  (二)疫情期间请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全程佩戴口罩,在开班时配合能教中心填写外来人员防疫登记表,近14天内未离开深圳,且为非新冠密切接触者。

  (三)自驾车学员可将车自费停在田贝一路文锦广场内。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0年7月11日

  (联系人:蒋彩丽,联系电话:0755-2516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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