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28-30楼
上课地点: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电话:0755-25162454
粤ICP备15085268号-1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17号 网站标识码:4403000056
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2019年深圳卫生健康专题教学培训计划的通知》(深卫计科教〔2019〕7号)计划,为持续推进全科医学人才队伍建设,为建设健康深圳提供人才保障,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卫计能教中心”)决定开展2019年度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以全科医学理论为基础,以全科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全科医生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相关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康复、转诊和预防保健技能及社区常见慢性病管理技术,建立全科医学的临床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并能够将全科医学的基本原则应用于全科医疗实践,达到全科医生岗位的基本要求。
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西医)
2019年举办1期,培训100人。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在我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从事医疗工作或在我市各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未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及未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临床执业医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培训时间。
2019年4月10日开班(上午8:30报到,9:30开课)。
理论集中面授课程,分别安排在4月份(10、11、12、17、18、19、24、25、26日)、5月份(8、9、10、16、17、23、24、30、31日)和6月份(5、6日),共计160学时。
2.培训地点。
中设广场第一教室。
地址: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C座5楼第1教室。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参照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10〕210号)为依据,进行为期1年的脱产培训。其中,理论培训不少于1个月(160学时),临床实践培训10个月,基层社区实践不少于1个月。培训内容上以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侧重全科诊疗能力、操作技能的规范和提高。
(四)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
计划从6月份开始,由市卫计能教中心负责安排本期学员前往我市临床和基层实践基地,开展对应的培训。
(五)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在临床轮转阶段实行学分制管理
临床轮转培训期间采用学时制与学分制(100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临床轮转培训阶以必修和选修方式完成培训。必修科室为:内科3月(30分)、急诊急救3月(30分)、外科1月(10分)、妇产科1月(10分)、儿科1月(10分);选修科室为(以下科室任选2科):传染科2周(5分)、眼科2周(5分)、耳鼻咽喉科2周(5分)、皮肤科2周(5分)、精神科2周(5分)、康复科2周(5分)。
近5年内,学员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或进修内容可作为学分认证依据。开班30日内需提交《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学员临床轮转培训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资料,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临床轮转培训阶段相关科室免修认定。
(六)费用标准
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费2万元/人(含教材费、基地轮转实习费),市卫健委财政经费将对取得《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者给予40%的培训费补助。
三、全科医生岗位培训
2019年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全年举办2期,每期100人。
(一)培训对象和人数
1.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神经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届结业医师。
2.曾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急诊、神经内科临床医疗工作满5年的临床执业医师。
3.曾在社康中心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2年的临床执业医师(不含康复、药学、检验、B超、口腔、X线、心电图等七类社区专业技术人员)。
4.曾在医院全科医学科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满2年的临床执业医师。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1.第一期培训时间:2019年6月12日开班(上午8:30报到,9:30开课)。
理论集中面授课程,分别安排在6月(12、13、14、19、20、21、26、27、28日)和7月(3、4、5、11、12、18、19、25、26、30、31日)共计160学时。
第一期培训地点:中设广场第一教室。
地址:罗湖区布吉路1028号中设广场C座5楼第1教室。
2.第二期培训时间:2019年8月1日开班(上午8:30报到,9:30开课)。
理论集中面授课程,分别安排在8月份(1、2、8、9、15、16、22、23、29、30日)、9月份(5、6、19、20、26、27日)和10月份(17、18、24、25日)共计160学时。
第二期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和学时
参照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大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48号)培训时间为500学时(含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社区实践),培训内容上以全科医生岗位胜任力为导向,侧重全科诊疗能力、操作技能的规范和提高。全部培训内容在5个月内完成。
(四)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
计划每期从开班起一个月时间内,由市卫计能教中心负责安排学员前往我市临床和基层实践基地,开展对应的培训。
(五)费用标准
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费1.3万元/人(含理论教学、临床实践、结业考核和餐费等费用)。
四、培训方法
采用理论讲授、小组案例讨论、临床和社区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合理利用网络学习等现代化教学辅助手段开展培训。
五、考核发证
结业考核按省卫健委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经理论、实践技能、基地实践过程考核合格后,发放省统一制式的《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六、报名要求
(一)各参训人员的报名资格应由所在单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由单位统一报名。务必注明培训类别和参加期次。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7点。请各单位按时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电子材料:《2019年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报名表》(附件1表1)、《全科医生岗位培训报名表》(附件1表2)excel电子版提交至我中心。
2.纸质材料:报名汇总表(附件1.原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参训人员的执业医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时间截止入培当日,加盖单位公章)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市卫计能教中心全科医学培训部707室。
(三)市卫计能教中心对参训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将确定为正式学员并反馈给各单位。每期满额为止。
七、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师参加培训,经单位同意派出参加培训的学员,其所在单位应保证培训对象的脱产培训时间,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二)培训期间,请学员严格遵守《深圳市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见附件2)。
(三)各参训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省统一制式的《全科医生转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手续,依法依规开展全科医疗工作。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19年3月6日
(联系人:肖老师、罗老师,联系电话:0755-25162489 、25604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