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共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28-30楼
上课地点: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电话:0755-2516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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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方案要求,提升医疗卫生人员法治素养,提高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我中心将组织开展深圳市医疗卫生人员2024年度法治全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深圳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人员。
二、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4日—11月24日。
三、培训内容
2024年度法治全员培训共计10门课程,每门课程0.5学分。可任选4门课程进行学习,多学不限但不再多授予学分。完成4
门课程学习,并完成相应的课后答题满100分的医疗卫生人员,授予市级继续教育学分Ⅱ类2分。学习课程如下:
1.《老年人整合照护服务规范(DB4403/T419—2023)》解读。
2.《医疗机构中医治未病工作规范(DB4403/T334—2023)》解读。
3.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4.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法律要点。
5.医疗机构成果转化新动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点解析。
7.“医案·说法”——医疗事故鉴定。
8.“医案·说法”——医疗损害鉴定。
9.医学人文课程:医事法律与医患沟通技巧。
10.医院合规管理建设。
首批上线5门课程,其余5门课程将陆续分批次上线。
四、培训要求
2024度法治课程为本年度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全员培训课程,按要求完成学习可获授市级Ⅱ类学分2分。
五、培训方式
(一)线上学习。
通过微信平台在线学习和在线考试的方式培训,操作路径详见附件1。
(二)参加其他单位或机构组织的培训。
医疗卫生人员在本年度参加其他单位或机构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如属于已经获批的医学继续教育项目,且项目实施过程和学分授予符合相关规定的,参培后可根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等相关规定,获授相应学分或学时。
六、名单统计
(一)通过微信平台考试通过的学员,由我中心负责统计线上考试相关情况并反馈给各单位,各单位汇总并将《2024年度法治全员培训线上考试人员统计表》(附件2)于12月10日前报我中心。
(二)请各单位统计好培训总名单,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报我中心备案存档。
七、收费标准
该培训形式所涉及的视频录制和微信平台运营费用由市卫生健康委专项经费支持;培训具体工作由市卫健能教中心承担,需收取培训及学习统计管理费,用以保障工作的开展,收费标准为:45元/人(中心2024年“年费制”继续医学教育会员免费)。
零散非“年费制”继续医学教育会员请加入QQ群:795722138,自行缴费。
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账号:748457953523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文锦广场支行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1日
(非会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彩丽,25162161;曾倩柔、颜韵怡,25508813;会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玮,22931982;闵文慧,25162095;技术支持:李松林,22653076;非会员单位负责人联系蒋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