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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能教中心关于举办深圳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的通知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信息提供日期:2026-09-20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及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加快推动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我中心近期拟举办深圳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的中医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培养一批业务素质较高、能够熟练掌握中医药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较好地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应用型人才,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西医深度融合发展。

  二、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计划招收150名学员,优先招收我市已完成菁英人才培养计划全部培养任务的人员、各级临床重点专科骨干人员,名额不满则面向其他有志学习中医的临床执业医师招收;招收对象均应为在岗从事西医临床工作(不含检验、影像、病理等专业方向)、有一定中医自学基础或对中医有浓厚兴趣的临床执业医师。

  三、培训安排

  学制两年,采用半脱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共计理论学习850学时、临床实践480学时(临床实践在我市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开展),重点学习中医基础理论、中医经典及中医临床各科知识,由资深中医药专家承担授课任务。

  四、考核方式

  实行理论考核、临床实践考核与结业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考核合格者经广东省中医药局审核备案后,颁发《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学习中医培训结业证书》,可依法依规开展中医药服务。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12000元/人,含理论培训费、餐费、教材费、教学管理费、考核费等。临床实践费用待实践阶段根据实践单位收费标准收取。

  六、培训报名

  (一)招生方式。

  1.符合条件的学员填写《深圳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学员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交报名申请及相关材料。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填写《深圳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学员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学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统一报送市卫健能教中心审核(罗湖区清水河三路7号中海慧智大厦1A栋2905)。

  2.市卫健能教中心复审完毕后,通知符合条件的学员参加培训,并告知后续缴费、课程安排、教材及相关培训资料的发放、教学管理等事项。

  (二)报名材料。

  1.深圳市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学员申报表。

  2.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培训期间实行严格考勤与学籍管理制度,学员须按规定参加学习和临床实践,出勤达标后方可参加考核。

  (二)学员不得中断学习,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三)如培训内容和教学安排需根据上级政策要求调整,以上级调整后的安排为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卫生健康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

2026年9月16日

  (联系人:肖锡清,电话:0755-25162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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