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深圳为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可以说拿出了“洪荒之力”。
2017年,深圳启动“公共场所配置AED项目”并将其纳入深圳民生实事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动员各区、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到AED配置工作中,让深圳地铁站、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口岸、体育场馆、养老院、旅游景点、高校、街道、社区、警务厅、办事大厅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都安装了AED。截至目前,配置在公共场所AED共参与现场抢救228人次,已成功救治60人。其中,年龄最大的75岁,年龄最小的7岁。
院外心脏骤停是世界性的公共卫生问题,在公众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是为患者争取抢救时间、提高救治成功率的有效方式。为提炼公共场所AED建设与管理过程的关键技术成果,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和管理机制,推进AED配置的同质化管理,提升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的救治成功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2021年4月30日,深圳市急救中心提交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获批立项。
2023年2月24日,经过多次调研、讨论、修订的《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3/T 318—2023 )正式获批发布,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这个规范主要涉及了以下几个方面
我们简单来捋一捋
01 总则
合理布局、无偿使用
公共场所配置的AED要遵循的原则:
配置应遵循科学、安全、便利、实用、美观的原则,与公共场所的建设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选址应综合考虑公共场所类型、人流量、人员年龄结构、面积以及周边心脏骤停发生率等因素,优先配置重点区域。
配置的AED应向社会开放,无偿供公众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02 配置
不同场所、不同密度
结合深圳市AED配置工作经验,公共场所承担的城市功能定位、面积、人流量、院外心脏骤停发生率等因素,以及征求意见阶段行业代表单位的意见将公共场所分为三类,各类公共场所的AED配置密度要求不同。
一类公共场所
AED配置密度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 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300 m;
b) 施救者直线步行3 min~5 min可获取。
1)城市主要交通场站:包括口岸、机场、地铁站、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游轮码头;
2)体育健身场所:包括体育馆、球类(训练、比赛、娱乐)场所、健身场所、游泳场(馆)等;
3)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市级医院、区级医院、社区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站、中医馆;
4)养老机构:包括养老院、老人照料中心、老人娱乐活动中心;
5)学校:包括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
6)大型购物场所(50000平方米以上):包括都市型购物中心、地区型购物中心。
二类公共场所
AED配置密度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a) 每台AED服务辐射半径≤600 m;
b) 施救者直线步行3 min~10 min可获取。
1)公共住宿场所:经各级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为一星级及以上的宾馆、酒店、旅馆、旅社、宾舍、度假村、俱乐部等;
2)文化交流场所:包括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宗教活动场所、书店等;
3)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音乐厅等;
4)住宅小区:包括商品房、公租房、人才房、宿舍楼等;
5)办公场所:包括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商务楼、部队、工厂、建筑工地等;
6)公众服务场所:包括党群服务中心、行政办事大厅、派出所、对外服务办事窗口等;
7)公共交通工具:包括火车、高铁、飞机、客渡、公交车。
三类公共场所:
根据需求配置适宜密度的AED。
除列入一类和二类以外的其它公共场所。
03 建设
不上锁、不遮挡、不扫码
文件在公共场所配置的AED建设上做了如下要求:
选址方面:
要选择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域作为AED的设置点:
人流密集、位置显眼、易于发现、方便取用且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固定位置;
周边无易燃或易爆物品;
周边区域环境清洁和干燥;
周边区域有网络覆盖;
周边区域有监控设备覆盖或人员值守。
安置方面:
AED安置方式按照配置场所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a) 安置在具备防震功能的便携式手提式箱包内,适用于公共交通工具;
b) 安置在机柜(箱)内,适用于a)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
机柜(箱)应安置在地面或桌(台)面或悬挂于墙面,机柜(箱)应安置牢固。AED设备应便于取用,其上沿离地面垂直髙度不宜高于1.5 m。
AED的选择要求:
应符合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应具有中文语音播放功能,施救者可通过语音提示完成操作;
宜具有定位数据支持功能,能够准确获取AED的地理位置信息。
安置AED的机柜(箱)要求:
外形尺寸与AED匹配,机柜(箱)体端正,无歪斜、翘曲等变形现象,箱体表面无凹凸不平、毛刺等加工缺陷;
机柜(箱)不上锁、不遮挡、不扫码,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现象。
安置在户外的机柜(箱),还应符合 GB/T 19183(所有部分)的要求,且具有防湿、防寒、防晒、防腐蚀、防雷等保护措施。
标识要求
配置 AED 的公共场所应设置统一、明显的导向标识,引导公众快速找到 AED。
导向标识的设置点应包括:公共场所,公共场所平面图。
AED设置点不易被察觉的,应在其附近显眼处设置标识牌。设置点光线不足的,其标识牌应能自发光。
AED设置点标识牌的下沿距地面的垂直高度不宜小于2 m
AED标识牌应为三角形柱式立体结构,两侧表面标识由心形内加电击符号图案、“AED”和“自动体外除颤器”字样组成,文字字体为黑体。
04 管理
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AED配置完成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市急救中心或授权的管理单位申请备案登记,包括:AED配置的型号、详细位置、现场照片。
制度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AED使用及管理维护制度:
明确AED维护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针对每台AED,明确值班人员职责;
按照1台AED配备不低于10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 通过市急救中心认可的初级救护员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并按照市急救中心的要求,定期参与相关复训。
针对每台AED建立独立的管理档案;
档案应包括AED基本信息(型号、位置、配置时间等),对AED进行日常检查、维护、更新的相关情况。
明确AED的检查频次及内容;
每周至少检查1次以下内容:
1) AED是否正常待机;
2) 操作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3) 放置AED的机柜(箱)是否清洁、完好;
4) 配备的AED操作说明或流程图是否缺损;
5) AED标识是否完好;
6)AED设备周边区域是否安全,通道是否通畅。
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以下内容:
1) AED电池容量是否达到技术要求;
2) AED电极片是否完好;
3) 配备的急救包是否完好;
4) AED使用年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5) 设备部件使用年限是否在有效期内;
6) 外接电源用电是否安全。
明确AED维护更新要求;
a) 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及时更换;
b) AED电极片在失效前及使用后,及时更换;
c) 机柜(箱)出现破损的,及时修复或更新;
c) AED使用后,操作系统及数据及时提取、更新;
d) 按照JJF 1149的要求定期校准AED。
明确AED安全和应急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针对AED设备制定应急预案,每一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应至少包括情景团队心肺复苏及自动体外除颤器操作、正确拨打120方法、AED故障的处理流程。
来源:深圳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