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范性文件目录 >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6〕222号)和《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梳理工作的通知》(深府办〔2012〕34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规定〉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卫人规〔2010〕5号)中的规范性文件《流动人口孕检分娩验证备案规定》。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