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社会办各医疗机构,委机关各处室:
现将《深圳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国家、广东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31日
深圳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市“两会”和全市卫生健康大会的部署,聚焦“三个先行示范、六个走在前列”(力争在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服务体系、打造全球一流的健康城市、建设一流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市三大方面成为典范;在建立健康“守门人”制度、公共卫生高质量发展、智慧健康服务、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学科技创新、国际医疗合作六个方面走在前列),以“补短板、强基层、建高地、促健康”为主线,做到一个深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两个强化(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三个提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四个推进(推进健康深圳建设、推进医疗卫生高地建设、推进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努力为建设国际一流医疗服务中心、打造健康中国“深圳样板”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学习。制定全系统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培训大纲和工作计划,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熟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深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力推广运用“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和“学习强国”平台,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组织开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专题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课题调研纳入党组织积分管理。
2.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标准+”模式。继续落实好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全员轮训,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以及党员“政治生日”活动,启动党支部达标创优活动。建立健全党支部积分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支部书记和支委委员轮流讲党课工作常态化。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压实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卫生健康系统意识形态斗争等各项工作。深入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继续开展“深圳好医生”“深圳好护士”“卫生健康杰出贡献者”等评选活动,挖掘和培树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整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小官大贪”等专项整治,加强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和查处力度。深入实施“改革开放再出发、作风建设再深化”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开展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严格实施关于考准考实干部政治表现的办法,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廉政约谈教育。推动医院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全覆盖,全面推广“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采购权、基建权”五权信息管理系统。
4.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做好“三个表率”作为创建的重要路径和抓手,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落实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守则,加大卫生健康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工作、民生实事执行落实督查力度。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和主体责任,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九不准”要求、院内推销高值医疗用品、过度医疗等违纪违规行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队伍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机构监督,健全行政许可审批、卫生监督执法、监督执法稽查全过程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发挥市医师协会在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和备案、医师资格考试和定期考核、职业道德规范、医师诚信执业、行业奖惩等方面的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管理链条。继续完善行风建设组织体系,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行风建设专岗专干,深入实施医德考评制度,促进行业风清气正。
二、强化卫生健康综合监管
5.着力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监督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严厉打击、从重查处非法行医、医疗欺诈、强制消费、骗取医保基金和充当“保护伞”、涉黑涉恶等违规违法行为,全面净化医疗服务市场、遏制医疗乱象。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以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对群众投诉举报多、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以及泌尿外科、妇科、医疗美容、健康体检等重点领域实行巡查监督,及时报送涉黑涉恶线索,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继续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坚决查处“婴儿摄影”、采血鉴定胎儿性别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大人类辅助生殖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医疗机构医学伦理审查备案管理、信息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实验管理。抓好综治维稳工作,推动“平安医院”建设。
6.完善卫生综合监管制度。印发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推进智慧卫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与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市场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健全协同监管、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办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年内实现所有医疗服务上线运作,全部纳入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对其执业行为、病案信息、价格收费等实行全程动态监管。推进以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信用主体的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完善医疗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和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推行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卫生健康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7.推进卫生健康依法治理。开展促进社会办医条例立法调研,推进健康条例立法,完善《医疗条例》《急救条例》配套文件,推进修订《中医药条例》《心理卫生条例》《控制吸烟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出台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清理卫生健康系统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完成4期“医案·说法”节目,重点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其投资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其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执业意识。
8.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报道。推进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理念思路、内容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主动设置议题,组织专题采访,创新利用图文、H5、视频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打造“三个先行示范、六个走在前列”等系列宣传报道。完善重大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推行舆情处置属地化管理,加强舆情应对能力培训,完善舆情处置绩效考核制度。围绕世界(全国)健康主题宣传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月、全民健康促进月等活动,积极引导专业机构、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报道。抓好官方“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扩大卫生健康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9.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建设。完善基层医疗集团规划布局,推动各区基层医疗集团实质化运作,开展以“强基层、促健康”为导向的财政补助、医保偿付、医疗价格、薪酬分配、职称评聘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建立健全以分级诊疗和居民健康结果为导向的基层医疗集团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推动区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各基层医疗集团协同运作,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下沉,促进医防融合发展。鼓励各区基层医疗集团与区域医疗中心、社会办医疗机构及康复、护理等机构联网组团运营,建立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协作关系。
10.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攻坚。开展国家级、省级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示范地区、示范医院建设。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综合改革,探索公立医院领导班子目标年薪制,制订公立医院内部薪酬分配指导意见。协调完善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机制,继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制度改革,争取9家试点医院全部实现按DRG付费,同步探索中医药DRG付费。协调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增加按病种付费的数量和试点范围。协调推动按人头、按住院按床日“打包”收费。协调深化“三医联动”改革。
11.规范公立医院运营管理。制订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形成“党委决策、院长负责、多元监管”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市属医院运行监管制度,全面启动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建立“导向鲜明、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的医务人员奖励制度。推动公立医院13项核心管理制度建设,指导全部公立医院完成章程制定。实施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项目,开展医院领导班子医改政策培训,探索建立院长职业化评估认证机制。在公立医院全面实施《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工作手册》,完善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全成本核算制度,强化内部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四、提升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
12.加强社康机构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模式和监管机制。加强区域社康机构规划布局,出台社会力量开办社康机构服务指引,新增社康机构30家以上。探索社康机构“标准+”建设模式,大力发展以重点人群保健服务为特色社康机构,推动社康机构加强老年健康、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等服务,发展运动健康、营养健康、戒烟和心理健康服务,参与智慧健康小区、智慧健康校园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探索建立社康机构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激励机制,推进基层医疗集团专家进社区,100%覆盖全市公立社康机构,将基层诊疗量占比提高至45%以上。
13.建立家庭医生守门人制度。全面落实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和服务规范,健全家庭医生服务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以基层医疗集团为服务后盾,社康机构为服务网点,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责任主体的居民健康守门人制度。推动需要康复和随访的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对象出院后全部转入社康中心,全面启用家庭医生呼叫平台和家庭医生服务APP,促进社康机构、家庭医生与居民实现全时段实时信息沟通。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对服务提供机构实行协议定点管理,细化“以事定费”标准,健全以“工分”、“积分”为形式的正向激励机制。出台智慧健康社区、智慧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推动智能健康监测设备、体育健身、可穿戴设备在社区、家庭的应用。
五、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14.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在公立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医务社工和志愿服务等5项制度。在三级医院全面推行多学科、跨学科诊疗服务模式。扩大日间手术试点医院范围,支持医院建设日间手术中心。贯彻落实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建立优质高效的护理服务体系,加强护理从业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加强护理学科和护理能力建设,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加强医疗机构陪护人员规范化管理。
15.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贯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继续开展医疗质量巡查工作,完善医疗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和医院综合实力、临床专科实力评价机制,扎实开展公立医院公益性、竞争力、满意度等大数据综合评价。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利用现场考核和信息化考核相结合方式,做好非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工作。加强医疗专业质量控制组织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信息化建设,做好重点技术、关键环节的质量控制工作,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同质化、标准化发展,新增医疗专业质量控制中心5-6个。推动全市公立医院使用DRG标准体系,逐步接入市DRG综合管理平台,开展医疗水平和质量大数据分析。继续推进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胸痛、创伤、卒中、重症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健全医疗急救网络,完善院前医疗急救、院内医疗急救、社会急救的医疗急救秩序,加强医疗急救人员培训,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新增配置全自动体外除颤仪(AED)2000台。持续提升血液安全供应保障能力,新增献血站(点)7个。
六、提升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
16. 推进新时期计生工作转型发展。加强人口统计动态监测,切实把准全员人口动态数据,跟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效果。完善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推动完善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强家庭发展服务,调整完善基层计生工作机构和服务网络,推动将社区生育文化中心转型升级为家庭发展服务中心(站),推动调整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补助标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群众提供科学备孕、避孕节育和不孕不育诊治等精细化服务,更好满足新时期群众生殖健康需求。
17.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强化市区两级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高危儿管理,实现全市妇幼保健优质资源共享,提高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救治水平。落实《全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方案》,推进区级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标准化建设。扩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面,继续组织实施高通量基因检测21、13、18-三体综合征产前筛查项目、地中海贫血预防控制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及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继续实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规范阳性病例干预和诊治服务,率先实现国家试点目标。在龙岗区试点启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
18.促进儿童全面健康发展。积极响应G20峰会《儿童早期发展倡议》,深入推进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实施儿童营养改善、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善等八大重点行动,实现儿童健康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加强爱婴医院管理,推动爱婴医院发展。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研究制定儿童早期发展科学育儿站(点)设置标准,探索弱势群体科学育儿入户指导模式,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和科学育儿指导项目融合发展。鼓励各区争创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推进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以及降低儿童贫血患病率项目,规范推广使用儿童辅食营养补充品。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
19.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权益维护工作,完善老年维权服务网络,推动社区老龄社会组织建设。推进“银龄安康行动”,深化开展“敬老月”、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筹备召开市老龄委全体会议。制订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推动社康机构、老年病专科医院与养老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加强养老机构医疗团队技能培训,实现98%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90%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立医养结合机制。总结推广罗湖区安宁疗护试点经验,支持医院发展临终关怀服务。协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和康复治疗师等长期照护队伍建设,开展智慧健康养老试点和老年期常见慢性病、退行性疾病、心理健康问题筛查干预,规范老年健康体检工作,推广防治老年痴呆、跌倒、白内障等适宜技术,实施老年“口腔保健8020”计划。
七、推进健康深圳建设
20.完善健康深圳建设工作机制。将爱国卫生运动与健康深圳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健康城市、健康城区建设指标体系,将健康深圳建设融入教育、环保、安全、交通、建筑、控烟履约等政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开展健康深圳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人行动计划2019-2030年》,聚焦重要健康因素、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实施一批健康行动。深入推进全球“无烟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扎实推动健康城区、健康社区、健康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推动以街道或社区为单元设立健康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健康社区建设。
21.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强化行动。建立市民健康积分管理与奖励激励制度。持续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实施儿童青少年视力综合防控、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全市约7万名二年级小学生实施六龄牙免费窝沟封闭。推广罗湖区全科医生进校园改革经验,完善“家-校-卫”联动学生健康教育模式,实施校园营养干预项目。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在50%以上一类社康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完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制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做好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等工作,开展尘肺、有机溶剂中毒等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规范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建设。启动卫生应急指挥大厅和决策平台建设,开展核与辐射事故等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
22.全面加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制定公共卫生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意见,完善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统一指挥调度、统一服务管理、统一监测评价的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建立多病种、多因素的统一健康危险因素、死因监测综合服务网络。制订高水平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区域性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协作平台、癌症早期筛查综合服务平台、核事故快速分诊中心与应急救治基地,以及环境健康、烟草控制、营养改善、体医融合、临床毒理等公共卫生技术指导中心建设。
23.着力推动医防融合发展。推进国家心血管病中心·南方基地、市眼病防治中心、市近视防控中心、市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中心建设。研究设立代谢病防治中心、口腔疾病防治中心。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服务,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设置公共卫生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预防保健、感染管理、健康教育、双向转诊等工作。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培训和重点传染病诊治能力培训,将医疗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责任清单绩效考核结果与医院财政补助挂钩。
24.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水平。实施重点传染病防治攻坚行动,抓好人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季节性流感、手足口病、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疫情的监测、预警与应急救治准备和临床诊疗服务。抓好基孔肯雅热、寨卡病毒病、脊髓灰质炎、疟疾、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病毒病等有输入风险的急性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实施疫苗智能冷链安全监控,继续做好老年人流感和肺炎疫苗、儿童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适龄儿童水痘疫苗、在校中小学生流感疫苗等免费接种和水痘疫苗应急接种项目。继续开展聚集性疫情防控月活动,降低流感、水痘、手足口病和感染性腹泻等聚集性疫情。扎实推动终结结核病行动。扩大HIV自我检测、快速检测试点,推动在健康体检中自愿参加HIV检测。
八、推进医疗卫生高地建设
25.推动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启动“十四五”规划研究,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平衡、协调发展。加快推进医院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力争市口腔医院开业运营,市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市第三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完工,加快推进市新华医院、市第二儿童医院、市大鹏医院、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等项目建设,争取开工建设质子治疗中心。启动1-2家社会办高水平国际化医院建设项目。全年预计新增病床3500张,新增三级医院4-5家。积极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对口支援和对口协作工作,推进深河人民医院、深汕中心医院项目提速。出台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做好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权限下放承接工作。
26.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出台高水平医院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市人民医院等4家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落地见效,力争新增广东省高水平医院1-2家。支持区域医疗中心按照最高、最好、最优标准,构建一流的医疗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体系、科技创新体系、精细管理体系、开放协作体系和党建文化体系。推动传染病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级保健康复中心、公共卫生灾难救治中心建设。推动儿童医学中心建设。推进三甲医院倍增计划,新增三甲医院2-3家。完善“三名工程”团队绩效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推动依托科室管理创新、技术进步、人才优化。实施重点学科建设“611”计划,重点建设60个重点专科、10个“重点专病”、10项“重点技术专项”。推动建立基于学科建设绩效评价的经费投入机制,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学科和技术平台。
27.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鹏城医者”“实用型临床医学人才”“紧缺岗位专业人才”、全科医师引进计划和菁英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引进和培养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名中医、“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南粤百杰”等高层次医学人才,力争引进1-2名全职院士,引进和培养1-2名国家级领军人才。推进医疗卫生人才实践能力评价体系改革,探索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试点职称“评聘结合”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和使用激励机制,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900人以上,完成全科医师转岗培训200人以上。试点开展呼吸与危重症医学、新生儿围产期医学专科医师及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
28.推进高水平科研教学平台建设。积极推动国家卫生健康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试点,深化科卫协同、探索医工协同。推进国家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心血管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国家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建设,争取新增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或分中心。推动市医学信息中心打造卫生健康科技评价与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市医学科学研究院、转化医学研究院和生物医学创新平台建设。配合推进北京大学健康科学研究院建设。配合推进南方科技大学医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的规划与建设。
29.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合作。承办第二届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大会。深化与港澳的医疗卫生合作,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推动卫生健康制度创新、资质互认、信息互通、资源流动以及尖端技术共创共享、协同创新,实现区域融合发展。支持高端品牌国际医院、港澳独资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开办国际化健康管理机构,支持国内国际健康保险创新发展。成立深港专科医生培训中心,启动外科、儿科、急症医学科、家庭医学科、麻醉科等专业人才培训。推动设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医教研和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医疗机构质量认证标准。深化深港公共卫生合作,推动区域性传染病监测信息共享,开展重大疾病防治技术研究。
九、推进智慧健康体系建设
30.夯实卫生健康信息化基础。完成“12361”工程项目30个子项目招标,全面启动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平台、业务子平台以及业务信息系统、综合监管与服务“健康云”建设,推动医院与社康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社康机构、社康机构与居民实现信息协同,推动电子病历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融合应用。加强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与监管,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医疗卫生行业深度融合,拓展在远程会诊、辅助诊疗、疾病监测分析、身份认证等领域的应用。
31.推进卫生健康信息便民惠民。争创全国“互联网+医疗健康”惠民便民试点城市。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卫生健康电子政务系统全面接入市政务云,“健康深圳”APP接入“i深圳”APP,实现卫生健康政务信息资源100%接入、100%共享,普及“掌上政府”“指尖服务”“刷脸办事”。全面实现医院之间、医院和社康机构之间检查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全面推行医院专科号源提前配置给社康机构家庭医生使用。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卡、“健康码”,试点实名制就医建档,逐步实现扫码建档、预约服务、查询检验检查结果。出台智慧医院评价指标体系,开发家庭医生服务APP,建成10家智慧医院。
十、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
32.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推动各区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机构或中医医院集团,探索完善中医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支持宝安区试点纯中医治疗医院建设,推进中医肝病等国家区域诊疗中心建设,推进宝安区建设中医药创新之都、龙岗区建设全国中医药典型示范区和市中医院建设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发布《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标准》《深圳市中医门诊类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综合)诊所、中医馆〉基本标准》,出台《深圳市名优中医管理办法》。推进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中医药达标和示范点建设。新增1-2家国家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建设5个中医医疗质控中心、6个中医专科联盟、建设5-7个中医专科护士与护理技术培训基地。
33.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全市及6个行政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建设国家复审。在社康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实现一类社康机构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二类社康机构设置中医科,社康站提供中医药服务“三个100%”。建设20个市级基层中医药优选建设项目并发挥示范作用。完善中医专家下社康和对口帮扶机制,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建设,举办基层中医药人员临床技能进修提高班,提升基层中医适宜技术质量水平。
34.推动中医药传承和创新发展。推进国家中药标准化项目建设,推广实施中药编码规则,制订中医药文化旅游基地建设评审标准,新增市级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基地3-5家。启动第五批市级名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项目,新增一批年轻中医骨干继承人。督促指导市级中医药专家经验传承工作室建设,新增市级名中医传承工作室10个。推进中医“治未病”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完善中医院智能便民服务系统,加快中医“治未病”及中医药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