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健康城市和国际化医疗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总要求
(一)扎实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
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卫生工委系统《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对全体党员干部实施分层分类培训。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主题行动,围绕7大方面、24项具体任务,建立并落实92项工作举措。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完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措施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卫生健康领域落实落地。
(二)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设总要求。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以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法治建设工作10余次。紧抓“关键少数”,建立党组会双月学法制度,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学习、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论述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持续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落实“述职必述法”,要求委属单位负责人述职时一并述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医疗条例等专题培训;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在岗法律培训制度,通过执法实操培训、案例“回头看”等形式,促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提质增效;组织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推进“以案促学”。
(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卫生健康工作难题。
以法治为引领,着力解决卫生健康领域治理难点。一是持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预防处置能力。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架构。加快制订《深圳市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实施方案》,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制定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办法,完善流调溯源排查体制机制,建立实体化运作的市、区流调指挥中心。全市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5211多万剂,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二是持续健全行政预防调处体系,提升矛盾化解实效。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27宗,均按要求出庭应诉;按时办结行政应议案件27宗、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宗。印发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办法,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妥善办理信访件10万余件,成立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快制订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指引,推进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持续提升依法治理效能
(一)科学推进立法立规立标。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修订出台全国首部地方性医疗“基本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大胆探索创新,“生前预嘱”、专科护士制度首次入法;配合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订,为推动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先行示范作用。2022年我委共出台规范性文件2份、续期1份、废止2份,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和解读,并及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用标准固化我市卫生健康行业治理经验,发布11个卫生健康领域地方标准,筹建深圳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18个专业委员会,强化标准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依托委官网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发布决策事项目录和流程信息,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我委2022年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选取往年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实施后评估,严格落实决策事项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283件,审查合同299份,为重大决策等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动态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139项,业务受理总量15287件,按时办结率、提前办结率均达到100%。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率达86.61%、即办率达67.50%。在全市率先完成“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现营业执照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多个事项一次申办、一表填报、一键分发、一步办结、一码展示。梳理完成政务服务“全市域通办”事项负面清单事项58项、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用“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33项。继续推动“照后减证”改革,配合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不断优化涉企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保障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公正;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促进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修订《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保障规范文明执法;制定首违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大公共卫生专项执法力度,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共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密闭公共场所、集中隔离点等各类机构9.83万家次,处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机构780家,关停整顿医疗机构231家。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开展非法医疗美容、医疗欺诈等违法违规乱象专项整顿,切实维护医疗秩序和群众健康权益。推进“互联网+监管”,“智慧卫监”新型综合信息平台在市、区、街道三级实现卫生健康综合执法监督领域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全覆盖,“智慧卫监”项目入选“深圳市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创新成果”。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贯特区卫生健康法规,开展新修订医疗条例专项培训和普法宣传,组织控烟专项督查和执法普法“车轮战”。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2022年上线信访工作条例、医疗条例、数据条例等10门培训课程,全市医疗卫生人员8万多人完成学习。持续举办季度普法沙龙“医案·说法”,剖析解读卫生健康法律难点,提升普法实效。每月通过官网发布公开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良好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近三年深圳市入选全国卫生监督优秀案例4宗、入选广东省卫生监督优秀案例9宗。全方位夯实新媒体宣传架构,不断创新官方微信“深小卫”、直播式执法普法栏目《卫监直击》等宣传品牌建设,聚集热点卫生健康问题多维度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医疗卫生典型事迹和伟大抗疫精神宣传,“电话发我”“茶光村早餐店小哥”事件引发全网点赞,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讲好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故事。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思路
2022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运用法治思维能力还需加强,特区卫生健康法规部分配套文件制定出台速度还需加快,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推进不够及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尚有提升空间,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制度需要继续健全。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依法治理能力。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推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特区法规配套制度举措制定出台,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保障法规有效实施。聚焦政务服务流程问题,制定“走流程、优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着力优化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推进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倒推关键时间节点,确保决策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扩大首违免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从轻处罚清单适用范围,推动运用有力度有温度的“柔性执法”;提升行政许可、处罚“双公示”数据质量,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加大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力度,提高办案能力。持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引导卫生健康系统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拓宽普法受众面,进一步增强普法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