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法治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学习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组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持续落实党组会“双月学法”制度,由各处室负责人解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生物安全法、特区中医药条例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6次。深化“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开展课题调研182项,建立调研成果转化清单26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每年向市委依法治市委提交述法报告,推进法治建设和业务工作双融双促。制定委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表,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制定特区医疗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印发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频率,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5宗,行政复议案件32宗,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宗,检察建议书1份。
(三)提升依法决策质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出台《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公布《深圳市中医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等4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选取往年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全科医师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后评估,不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对政策措施以及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函等进行法律审核,全年审查合同372份、行政执法决定197宗,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履职效能
(一)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加强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今年起施行3部卫生健康领域特区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创新将“生前预嘱”、专科护士制度首次入法,《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扩大中医护士执业权限、放宽从事中药调剂人员范围,《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拓展性临床试验用药制度落地。完成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无偿献血条例立法后评估。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废止政府规章《深圳市计划生育若干措施》。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加快推进特区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深圳市中医馆设置标准》等5件规范性文件。对我委负责牵头实施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委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放管服”改革、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要求。
(三)完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专业技术支撑保障,积极筹建深圳市公共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全年获批立项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13个,发布《基层医疗集团建设规范》等地方标准8个,获批立项广东省卫生健康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省级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各1个,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发布国际标准2个、国家标准8个、卫生行业标准25个,《轨道交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学评价规范》获2022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
三、推进完善行政执法体机制,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市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共开展行政检查3.8万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3888宗,医疗服务行业公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一是加强行业监管。围绕依法执业和医疗质量管理推出医疗服务“医安”系列专项活动,完成病历管理、医疗美容、打击“两非”等8个专项行动,推出餐饮具消毒、游泳场所卫生、托幼机构卫生、职业健康等14个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行动,打造卫生监督执法品牌。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建设“智慧卫监”新型“互联网+监管”综合信息平台,监管平台涵括执法综合业务、执法全过程记录、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信息公示等17个子系统,对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执业(经营)行为的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监管。该项目入选“2023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优秀项目”,并向广东省推荐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候选项目。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做好内部学法用法,持续落实党组会“双月学法”制度,组织公务员参加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举办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不断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定期报送、公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年内入选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典型案例3宗。举办生前预嘱、医疗数据、成果转化主题的季度“医案·说法”普法活动,精选行业焦点案例释法,至今已举办22期。上线医师法、特区中医药条例等法治课程,全市8.9万医疗卫生人员完成学习。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建设,依托公立医院成立首批四家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力打通医疗卫生机构普法“最后一米”。
(三)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动态维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系统,我委政务服务事项共141项,全年受理业务总量6.2万余件,实现“大厅之外无审批,政务服务全覆盖”。规范33个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通用的“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发布43个“免证办”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补办)等8个政务服务事项“秒报秒批一体化”、上线“我要办理医疗机构校验”等4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
四、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思路
2023年,我委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总体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还需加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提升,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标准体系还需健全,优化营商服务改革尚有提升空间。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先行示范城市重大历史机遇,努力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经验成果,进一步树立“大法治”观念,将法治思维贯穿于卫生健康工作全过程。一是要持续完善卫生健康依法行政体系。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持续加强重点领域卫生健康立法,加快推进特区医疗条例、中医药条例、健康条例的配套举措制定出台。二是持续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发挥公共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技术优势,健全标准统筹领导工作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积极主导或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宣贯培训和实施应用,扩大标准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持续深化卫生健康“放管服”改革。落实“数字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做好统一服务门户管理、免证办推广、事项标准化实施、电子证照规范签发。加快推进“出生一件事”(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等6个事项)、“身后一件事”(出具死亡证明等9个事项)主题事项落地。四是持续提升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修订出台《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深化“智慧卫监”建设结果运用,完善监管信息协同共享机制,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