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深圳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要求,围绕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把法治建设贯穿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
一、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扎实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严格落实党组学法制度。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集中学习研讨,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常态化开展委党组学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卫生法、数据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内容。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印发2024年深圳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分解表,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6宗,行政复议案件57宗,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6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锚定高水平法治目标,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高质量推进立法立规。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立法。启动《深圳经济特区托育服务条例》立法调研项目,研究起草政府规章《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办法》,配合完成《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等8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及行政复议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对涉企政策措施和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构建良好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二)完善卫生健康标准化建设。建立优势领域标准体系,成立深圳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传染病防治、职业健康、基层卫生健康、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等8个专业委员会,2024年市地方标准获批立项17项、发布14项;国际标准立项1项。以人工智能融合标准工作创新应用建设,推进“深圳卫生健康服务类标准AI服务平台”上线运行,设置标准起草方、适用方、管理方不同角色使用模式,打造覆盖标准化工作全周期的智慧标准信息化系统。
(三)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修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等3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选取往年1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实施后评估。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参与单位行政决策并对决策合法性把关负责,为重要案件、审批事项、医院运营管理事宜等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对合同、涉法文书、行政执法决定等进行法制审核,全面预防法律风险。
三、聚焦高质量法治保障,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行业重点监管,持续开展医疗服务“医安”、公共卫生“健安”系列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医疗废物、医美机构、游泳场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启用深圳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系统,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促进医疗机构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新增“深圳医美查”便民查询功能,为市民提供全市医美机构及其医师的资质资格、依法执业等监管信息查询服务;聚焦卫生健康领域易发多发监管问题,升级建设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新增针对性监测规则,开展病历、收费等数据监测和关键场所监控,形成监测-监管-执法闭环。
(二)推进政务服务智慧便民。落实政务服务改革,公布政务服务事项141项。健全商事主体卫生准入与卫生监督事中事后监管衔接联动机制,制定政务服务“反向办”实施方案,建立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延续提醒回访机制。完成音乐厅等7类公共场所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网上备案系统建设并上线,实现业务办理全流程不见面、零跑动、智慧办。切实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顺利落地实施,配合上线“退休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商场超市证照联办一件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致力于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三)提升医院依法治理水平。推行“接诉即办”模式,在全市公立医院推行“一站式”患者诉求服务点建设、设立“接诉即办”电话,对患者诉求及时响应、快速处理,力争实现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解决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贯彻《医学人文关怀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7年)》,大力开展医学人文教育,加强医学人文关怀,举办医学人文和医德医风专题培训。加强合规医院建设,选取5家公立医院开展合规管理试点,构建以制度建设为基础、风险管控为导向、内控体系为平台、法律支撑为保障的全方位公立医院合规管理体系,促使公立医院从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落实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公立医院依法依规决策、管理、运行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网上培训,定期报送、公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一月一案”暨疑难复杂案件交流讨论例会、法律知识水平测试等相关专业培训。建设卫生监督实训基地,在全市遴选首批5家单位开展建设,构建兼具执法人员实训、各类辅助工作人员培训、管理相对人教育、市民大众普法科普等功能的市、区、街道联动一体化新型实训基地体系。积极参加首届深圳市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我委执法队伍闯入决赛,赢得团体优胜奖,遴选报送的某医院出租医疗科室案获评全市行政执法优秀案例。精选行业焦点案例释法,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医疗事故鉴定、医疗损害鉴定等“医案·说法”主题普法活动,至今已举办26期。提升医务人员法律素养,上线医事法律、成果转化、医疗质量安全等10门法治全员培训课程供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学习。
四、存在不足
针对2023年所提特区卫生健康法规配套文件制定出台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委梳理了《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配套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处室加快落实配套举措。
2024年,我委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建设仍有提升空间,监管部门和医疗机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现代治理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速度需要加快,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工作研究还需深化;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需要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智慧监管应用场景有待进一步拓展,数字化监测结果与业务工作的结合不够紧密,全流程多场景“非现场执法”监管闭环有待完善。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更高水平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以法治护航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立法领域改革部署。大力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托育服务条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办法》立法调研项目,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执法检查情况报告意见,研究推动进一步修订完善条例。开展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的特区法规清理,研究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二是打造优势领域标准模式。借助标委会专家专业技术优势,深化行业标准工作研究,打造传染病防治、基层卫生健康、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对标国内外最高最好最强最优,借鉴全球最新标准化技术与管理模式,推动《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中国)》评审扩面,促进大湾区医院质量互信互认,共建共享卫生健康标准化成果。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电子证照、免证办、秒批等措施实现高效率高体验的智慧政务服务,全面加强宣传引导,重点提高通过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业务占比,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四是不断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探索运用穿透式监管,加快建设综合监管平台,打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驾驶舱”。落实信息信用监管,推广应用卫生监督量化评级分类监管方式。以信息赋能行政执法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协作,实现责任清单化、清单表单化、表单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信息数字化、数字智能化,完善智能化监管闭环。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实行“综合查一次”,分场景试点开展一体化综合监管场景应用,探索“一业一册”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