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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6-02-10 08:4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25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运用法治思维统筹推进行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健康深圳。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党组会议题、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5次、学习内容108项,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落实委党组会学法制度,持续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政务数据共享条例、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6次。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职必述法”、法治建设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分解法治职责,印发年度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制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做到任务明、分工清。以法治思维引领解决治理难点,持续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深圳赛区医疗卫生保障,建成7个市属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11支区级背囊化分队,实现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全覆盖。

  (三)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密切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人大建议139件、政协提案87件,推动变“良言”为“良策”。依法办理行政诉讼、复议及检察监督案件;积极履行应诉职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按时办理并全面落实检察建议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3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面落实整改督办,督办重点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进落实行政执法风险可防范、可控制、可化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卫生健康事业规范发展

  (四)高质量推进立法立规。加强新兴领域立法,配合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合成生物产业创新发展若干规定》、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细胞与基因产业促进条例》;坚持立改废并举,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移植与捐献条例》。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深圳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5件规范性文件;定期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委现行9部特区法规、1部政府规章、24份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集中清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决策、政策文件、招标文件等。

  (五)打造深圳特色标准体系。全年获批国际标准立项2项、市地方标准立项24项,完成发布地方标准10项;及时开展评估清理,废止25项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上线运行“深圳卫生健康标准AI服务平台”,以人工智能融合标准工作创新应用建设。加强标准人才建设,我市七名专家入选第九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专委委员。《国际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中国)》在第78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宣传推介,《青少年特发性脊柱侧弯筛查及干预指南》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卒中急救地图标准实践 打造高效医疗救治样板”入选深圳标准化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六)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定并公布3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听证事项目录,承办“修订《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等2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选取往年1项决策事项开展实施后评估。推进行政决策审慎规范,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对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性把关负责,对重大项目、医院管理、重要信访案件、执法案件等提供法律意见。

  三、健全依法治理体制机制,政府职能全面履行

  (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业重点监管,全市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检查3.4万次,作出行政处罚2114宗。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开展“场景式执法”等执法人员培训26场。扎实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印发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涉企收费、政务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和频次,依法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22项;排查2024年以来行政检查案卷、行政处罚案卷,未发现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违法行为;全面上线应用行政执法监督码,涉企检查100%落实“扫码入企”。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落实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及基准,印发《深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扩容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免强制清单。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出台第一批综合监管责任清单;以“随信综合查”为基本方式,推动跨部门“执法检查一件事”。

  (八)提升智慧便民服务水平。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动态调整更新机制,全年受理政务服务事项2.4万件,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落实,稳步推进2025年身后“一件事”、信用就医“一件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医疗机构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管理。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发布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资源目录234个、面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目录82个;推进医疗健康数据合规流通,探索医疗健康数据跨境便民双向流动,发布《医疗健康数据出境典型示例数据清单》,港大深圳医院测试数据顺利由深港数据跨境便捷通道安全传输至香港“医健通”系统。打造智能AI健康助手——“深小卫”AI预约,提供智能陪诊、预问诊、报告解读等就医服务。

  (九)完善法治医院建设。持续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深化公立医院合规管理,健全医院合规管理架构和工作机制,聚焦重大决策、招标采购、学术会议等重点领域,制定风险识别、流程管控、岗位职责“三张合规清单”,提升公立医院依法决策、管理、运营水平。推进医疗纠纷多元化解,印发医疗纠纷行政调解指引,出台医疗卫生机构群众诉求服务管理制度,在全市公立医院设置“一站式”群众诉求服务点,全面推行接诉即办模式,有效吸附纠纷外溢。

  (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举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定期报送、公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精选行业焦点案例释法,举办处罚程序、医疗争议仲裁“医案·说法”主题普法活动,至今已举办28期;汇编往期活动成册,巩固普法成效。围绕新施行的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录制10门普法课程,上线至“深圳医学教育”平台供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学习,完成学习9.2万人次。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培育市、区医疗卫生机构“种子讲师”20人;创新“小快灵”“送法进科室”等形式普法,开展医疗机构科室普法40场。

  四、存在不足

  针对2024年所提卫生健康标准制修订速度需要加快、重点领域国内国际标准工作研究还需深化的问题,我委修订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线运行深圳卫生健康标准AI服务平台,优化地方标准制定和实施全流程管理;努力扩大标准影响力,立项2项中医药领域ISO国际标准,参与编制发布3项湾区标准,“广东省粤港医疗机构中药院内制剂调配使用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终期验收。

  2025年,我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卫生健康法治体系建设仍有提升空间,运用法治思维破解行业治理难点的能力尚需增强;行政执法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与新形势综合监管需求存在差距,队伍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公立医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尚需进一步加强。

  五、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推动完善重点领域卫生健康立法,推进制定《深圳经济特区社区健康服务条例》《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办法》,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建设,积极推动居民健康服务标准化项目试点建设,推进临床检验结果互认、中医药特色技术等特色领域国际标准及湾区标准制修订。三是加强卫生健康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措施,动态梳理、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标准等,落实行政检查“扫码入企”。四是启动全市公立医院合规管理建设,印发市属公立医院合规管理建设指引,引导公立医院逐步建立合规风险识别评估预警、合规审查等合规管理运行机制。五是提高行业人群法治素养,持续开展“医案·说法”、法治全员培训等普法项目,提升医疗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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