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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1-07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2018年,我委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指标要求,建立和完善医疗卫生、监督执法等各项法律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现将我委法治政府建设2018年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

  (一)落实审批服务改革。

  1.推进审批服务改革。我委通过加挂牌子的方式成立审批服务处,制定《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互联网+政务服务”暨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运行规则(试行)》,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印发《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统一规范事项名称、办理依据,简化办理流程。做好省级行政职权委托、下放事项的承接工作,开展“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以及首批便民服务事项对接三项改革试点,梳理完善中介服务、市属事业单位业务、安全生产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四项事项清单,将32个行政许可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占行政许可事项总数的42.67%。

  2.完成政务服务网切换。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工作,完成465个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包括行政许可75个,行政处罚344个,行政强制6个,行政检查26个,行政确认4个,行政奖励2个,公共服务2个,其他权责事项6个,并按要求录入“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

  (二)强化行业综合监管。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委开发建设了商事登记后续监管系统,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商事登记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动态接受,建立关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实现从商事登记到执业许可、日常监督的全流程管理。建立门诊部、诊所依法执业风险分级管理机制,试点建设生活饮用水卫生、游泳场所水质、医疗废物、放射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在线监测5大动态化、智能化监管系统。发挥市医师协会、护理协会和护士协会在业务指导、规范发展、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委托市医师协会对涉嫌开展过度医疗、欺诈医疗等行为进行专业鉴定,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率和精准度。

  2.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印发《深圳市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加强卫生监督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重点打击医疗机构诱导消费、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过度诊疗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以案示警,提高社会公众对医疗欺诈等行为的防护意识。

  (三)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新模式。

  1.积极推进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我委加快推进市、区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已建区级平台的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和龙岗区,实现二级以上医院平台接入率达到90%,并与市级平台对接和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2.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我委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推进医院间检查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联共享,全面开展社康优先预约挂号服务。全市74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号源池接入深圳市统一预约号源池平台、优先号源对接市平台和订单信息推送至市平台等3项工作,推行市民“电子健康卡”,实现看病就医“一码通”,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身份认证体系。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设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1.顺利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6月27日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用法治方式为我市医疗急救事业保驾护航。该条例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对我市医疗急救网络、医疗急救人员、医疗急救秩序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医疗急救的保障和评估体系,对促进我市医疗急救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加快制订《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我委积极推进《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召开多场各区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机构、医疗机构、行业协会等调研座谈会,论证《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委托深圳大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风险评估,形成专项审查和评估报告。

  3.开展《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修改工作。我委积极推行立法前评估制度,委托高校对修改该条例的必要性、可行性、成本效益、主要制度等进行了立法前科学评估,并召开多场调研座谈会,编印完成立法背景资料。

  4.积极推进健康条例立法进程。我委通过咨询论证,现场调研等方式完成健康条例的立法评估,确定健康条例立法思路、宗旨和任务,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健康条例立法草案初稿。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按照法定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我委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2018年共制定出台8份规范性文件,分别为《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规定(试行)》《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和市财政委联合印发的《深圳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

  2.提高规范性文件起草质量。制定《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全委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及出台工作。由具体业务处室启动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等程序,再报送委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性文件均列入委领导班子会议议题,经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报送市法制办进行法律审查。

  3.建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我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及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的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开展对涉及营商环境改革、知识产权、证明事项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委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专业性较强的决策,经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后,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18年6月,我委在官网首页开设重大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专栏,用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发布,方便社会公众通过专题栏目查询、提交建议和意见,增强公众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效。

  (二)规范开展重大行政决策。

  2018年我委向社会公布了三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是:拟订《深圳市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制定《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重大行政决策及听证事项)、出台《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管理办法》。其中,我委开展了《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举行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微信听证会,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征求公众及相关部门意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并报委主任办公会集体审议通过。我委还委托专业机构对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进行了实施后评估,形成专项评估报告。

  (三)加强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

  我委印发《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建立公平竞争内部审查机制和工作程序,并修改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增加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相关内容,优化委OA办公信息系统,使其满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流程运转和工作要求。2018年我委共对9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均符合相关要求。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依法确定行政执法资格。

  我委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开展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全员在岗培训,执法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对行政执法主体重新予以公告。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新模式。

  我委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新模式,建立卫生监督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与监管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自开展执法新模式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卫生监督系统共投入使用智能执法记录终端328套,实施远程实时指挥25次,共动态传输、存储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和执法活动共24022项次、摄制上传音视频文件86169个,图片19928张,数据总量超过11T。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共以“双随机”形式开展国抽、市抽和区抽三级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跨区域随机抽查共计8844单。我委“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新模式荣获“深圳市2017年度十大法治事件”称号。

  (三)督查促进行政执法行为和程序合法适当。

  一是制定《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通过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对行政执法案件开展分类法制审核工作,2018年我委共审核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127件。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开设官网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公示,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编制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双随机清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根据执法工作实际及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信息。

  (四)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情况。

  在我委直属执法机构市卫生监督局正式设立“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制定《深圳市卫生监督局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制度》,规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流程,配备专用的内网计算机,明确“两法衔接”工作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根据案件情况不定期进行信息交流,保障“两法衔接”工作便捷高效开展且具有较强的保密性。2018年,我委在医疗卫生监督执法过程中,未出现涉及“两法衔接”的非法行医案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一是积极依法应诉。2018年我委共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6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1宗、民事诉讼案件1宗、行政应议案件14宗。所有接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均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委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均出庭应诉。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我委在官网设立行政复议专栏,公布行政复议指南、申请材料,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宗,不予受理1宗,已按时审结15宗,正在审理5宗。

  (二)依法处理信访事项。

  我委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实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信息公开案件法律审查制度,落实每月一次委领导接访日活动,均安排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积极配合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重新组建调解专家库,并与市司法局联合加强医疗机构与调解机构的衔接。

  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切实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我委将宪法内容纳入了党委(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专题培训,举办市委卫生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宪法专题学习辅导会。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宪法在线学习培训课程。将系统内全体党员学习宪法情况作为市委卫生工委隶属基层党组织年度积分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制作“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视频、海报,充分利用市委卫生工委微信公众号“深卫党建”及时发布和解读《宪法》修订的相关资讯,确保实现内部宪法学习宣传全覆盖。

  2.建立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公务员参加在线学法培训课程,参与学习率达到100%,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普法知识竞赛,举办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培训讲座。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以案说法,全面推进我委依法行政,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将法治培训纳入医学继续教育考核。我委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了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考核,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取得2个法治教育培训学分。2018年培训课程内容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培训采用面授班形式,同时录制成网络视频课件上传至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免费供学员在线学习。目前全市医疗卫生、计生技术人员共有64684人完成2018年年度学习。

  2.持续推出“医案·说法”系列普法活动。我委探索创新普法新模式,于2017年12月启动“医案·说法”系列普法活动,邀请学术界、司法界、律师界、卫生行政部门等方面专家参与探讨剖析有争议性的医疗卫生、计生典型案例,起到以点带面,广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引导规范从业、构建和谐医患环境的目的。2018年,我委共举办了“病历解密”“疫苗故事”“中医之争”“卫监法眼”四期普法活动,成效良好。

  七、组织保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

  根据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制定《2018年度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评估标准及任务分解表》,逐项落实涉及绩效考核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任务,明确牵头处室及协办处室,保障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

  (二)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我委印发《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充分利用社会法律资源为我委复议诉讼及日常法律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服务。通过政府自行采购的方式,择优选择律师团队担任我委常年法律顾问,遴选高等院校、司法界等法律专业领域7位专家组建我委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我委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及立法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从而形成以委机关法制机构专职法律队伍为主、外聘律师法律顾问团队为辅的内外结合的法律服务体系。

  九、2019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各项立法工作。

  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配套文件的制订;推动《深圳是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业行为累积记分办法》的制订出台;推进健康条例立法进程,推进《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修订工作,以及调研《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办医促进条例》立法项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积极推进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建设“双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工作,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决策前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对听证事项开展听证,并对往年的重大行政决策完成实施后评估。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公示管理,及时调整我委官网执法公示专栏相关内容,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制度。

  (三)落实“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加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健全普法机制,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和思路:一是多形式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二是继续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制考核,组织录制普法教程视频免费供学员学习。三是每季度推出一期不同主题的“医案·说法”,将系列普法活动固定化、常态化。四是举办法治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系统内法治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提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案水平。

  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和应诉工作,举办业务培训班,加强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学习,提高办案专业水平和能力。对我委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评析,总结经验,用以规范和完善具体执法行为。充分借助法律顾问外脑作用,对重大、复杂案件或是法律法规规定有歧义的案件,充分征求我委常年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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