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罗乐宣
同志们:
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深圳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市委六届十二次、十三次全会、市“两会”精神,总结2019年工作,回顾医改十年成绩和经验,分析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下面临的新形势,动员全系统医务人员笃定心志、砥砺奋进,加快建立实现“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201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深圳建市40周年,是新医改实施10周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正式印发,强调深圳发展目标定位,发挥作为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作用,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成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8月,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实施《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为深圳量身定制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蓝图,赋予深圳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要求深圳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深圳迎来了继创办经济特区之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又一重大历史机遇,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迎来了塑造健康湾区、实现“病有良医”的重大历史使命。去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同志来粤调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深圳实地考察了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充分肯定了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综合改革、高水平医院建设等事项,政府卫生健康支出达到335.5亿元,增长19.2%,市人大积极推进健康条例立法,市政协组织130多位政协委员开展健康深圳建设专题协商。组建新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发展方式转变,深圳市卫生健康工作揭开了新篇章。
一年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把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穿卫生健康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补短板、强基层、建高地、促健康”为主线,推动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开新局、上台阶。
(一)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取得新进展。优化调整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推进建立以“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为主体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21家区域医疗中心、15家基层医疗集团正常运作,“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案例荣获2019年“广东医改十大创新典型”。完善基层医疗集团运营体制机制,出台推进医院-社康融合发展10项举措,建设社区医院2家,新增社康机构49家,新增全科医生577名,全市社康机构总数达到706家,全科医师总数达到4059名,每万人全科医生数提升至3.12名。改革市属医院专家进社区制度,组建13个医防融合专家工作组,专家进社区实现公立社康机构全覆盖。家庭医生服务制度扎紧抓实,会同医保局出台“签家医、打两折”的“两病”用药优惠政策,607家社康机构开通家庭医生服务热线,专科医生号源提前1天配置给社康机构的制度全面实施,社康诊疗量占区属医院诊疗量的比例同比增长3.6%,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上升至75%。
(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成立全市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实施党建工作22项具体措施,70%以上公立医院完成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基本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加快推进,指导18家医院开展试点工作,指导61家公立医院制订医院章程,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经验做法获国家肯定推广。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综合改革取得攻坚突破,首批遴选50名管理人员参加院长及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25家三级公立医院参加国家绩效考核。“三医联动”改革持续推进,9家试点医院实行按DRG付费,40家三级医院接入市级DRG综合管理平台并上传数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稳步推进,25种国家“4+7”集中采购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市属医院财政补偿机制不断优化,门诊人次、住院床日平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42.6元、312.5元。医药费用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现金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至14.42%,达到全国最低水平。
(三)健康深圳建设迈上新台阶。健康深圳组织领导体系不断完善,成立健康深圳行动推进委员会,出台“示范健康社区建设”十大倡议,建立示范健康社区建设新模式。6项健康深圳建设核心指标纳入各区党委政府绩效考核体系,13项“健康中国2030”规划目标中10项提前完成,市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1.74%。完善专科专病防治体系,批复成立市青少年脊柱健康中心、学生近视防控中心、体医融合促进中心,全年分别完成近视、脊柱侧弯筛查171万人、64万人,培训国家级运动处方师100名。继续开展疫情防控月活动,组织实施疫苗智能冷链安全监控项目,完成中小学生、老年人流感疫苗接种86.35万剂次。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建设各类心理咨询室1231间。基层高血压医防融合试点、重点癌症早诊早治、学校结核病健康体检全面实施。为30.54万户籍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敬老优惠待遇实现全覆盖。妇幼保健能力水平稳步改善,常住人口孕产妇、婴儿死亡率分别为4.07/10万、1.28‰,持续稳定在先进国家和地区水平。
(四)医疗高地辐射效应展现新气象。成立由37名两院院士组成的深圳卫生健康院士咨询委员会。高水平医教研平台加快建设,市吉华医院、肿瘤质子治疗中心开工建设,市康宁医院坪山院区投入使用,市平湖医院、口腔医院试运营,新增床位3767张、医生3994名,新增三级医院4家,总数达到46家,千人床位数、千人医生数分别达到3.96张、3.09名。深港专科医生培训中心、市医学模拟培训与研究中心正式启用,建成国内首个“1+N”临床医学模拟培训中心网络,“四位一体”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经验获全国推广。新增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单位1家,累计获批5家。24个专科纳入省高水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获批建设国家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增“三名工程”高层次医学团队20个,累计引进245个,累计建成“三名工程”名院6家,累计选派485名学员赴国际著名医学机构研修。阜外深圳医院成功实施华南地区首例“第三代全磁悬浮人工心脏”植入术,市肿瘤医院市外医保患者住院占比达40%,深圳在心血管、肿瘤等方面的诊治水平位居国内城市前列,全市市域住院率达到98.1%。
(五)中医药传承创新开拓新天地。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一流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市建设稳步推进,深圳市及福田等5个区顺利通过国家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创新性出台《深圳市纯中医治疗医院设置标准(试行)》。全国首家纯中医治疗医院开业运营。市中医院区域中药制剂中心建成使用,沙井医院转型建设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新增名中医诊疗中心2家,全市三级中医院达到7家,组建市中医医疗联盟和8个中医专科联盟。开设首家中医医养结合社康机构,试点开展中医安宁疗护服务。依托北京中医药大学深圳医院建设国家中医治未病升级版示范点。建成第二批市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基地8个,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月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
(六)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创新局面。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立法工作。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将电子烟纳入控制范围并开出内地第一张电子烟罚单。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师执业行为管理,医疗机构和医师违法执法行为累积计分办法提交法律审查。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研究。出台《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法》等9项规范性文件,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已报请市政府审议。完成家庭医生服务规范、智慧家庭病床规范、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指南、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四项地方标准研制。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完成15个秒批事项、2个无感智办事项及1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改革。出台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启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建成“智慧卫监”监管平台,初步实现全系统、全业务、全流程、全要素的卫生监督全覆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打掉鹏深门诊部、山水医疗投资公司等6家涉恶医疗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共作出卫生行政处罚案件5603宗、罚没款4211万元,分别占全省总数的27.7%、65.15%。卫生健康行业宣传有声有色,“深小卫”官方微信公众号连续三年蝉连“深圳市政务新媒体排行榜”榜首。
(七)智慧健康服务体系实现新发展。累计29个“12361”工程项目启动建设,卫生光纤网项目概算获批复。在3家基层医疗集团开展医院-社康机构双向转诊信息协同试点,医院与其举办的社康机构间实现了医学检验和影像检查结果互联互通互认。建成互联网医院16家,4家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达到四级甲等水平,北大深圳医院达到电子病历6级。启用“社康通”官方微信小程序,实现让居民自己查询和参与维护自己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家庭医生签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约逐步开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健康码”,市民健康服务信息实现线上线下、跨区跨机构“一码通”,社康机构全面实现移动医保支付,在5家医院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市民看病就医体验得到有效改善。
(八)推动卫生健康党的建设展现新作为。委党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7次,安排第一议题学习22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认真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集中收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会。立足“为民服务解难题”,围绕行业改革发展突出问题“深调研”,形成18项高质量调研成果,针对62个问题提出100多项整改措施,改善市民看病就医体验。完成工委隶属党支部集中换届工作,全面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得到明显提升。成立市委卫生工委党校,开展“提质强能”大培训4000余人次。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再深化行动,精简整合15项基层检查考核事项,发文、会议同比分别减少51%、30%。28家委属单位使用“五权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市纪委智慧监督平台实现数据对接,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特约监督员制度,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中“大检查”“大处方”和基层卫生监督执法“微腐败”问题,行业风气持续向好。
此外,卫生应急、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对口帮扶、工青妇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各区(新区)党委政府把保障人民健康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立足“强基层、促健康”发展导向,卫生健康各项工作稳中有进、成效显著。福田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连续五年全市排名第一。罗湖区将慢病机构纳入基层医疗集团管理,促进医防融合。盐田区全面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南山区高分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国家复审。宝安区启动示范健康社区项目建设。龙岗区建立全国首个5G智慧中医健康管理平台。龙华区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入选医改十周年创新案例。坪山区成功引进香港名医诊疗中心落户。光明区立足“四个层面”探索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大鹏新区组建全市首个社区精神卫生管理服务机构。
回顾2019年的工作,成绩来之不易。得益于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深圳工作的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强力保障,得益于各区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上下联动,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理解包容,更得益于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凝心聚力、勤勉尽责。在此,我谨代表市卫生健康委向各级领导、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医务人员和卫生健康管理者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区域医疗资源布局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发展仍不充分,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处在攻坚决战阶段,看病就医的实际体验与城市定位和市民期盼之间仍有不小差距。“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深圳建设局面需要深化拓展,公共卫生机构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问题比较突出,重大疾病风险和健康危害因素威胁长期存在。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有待提高,个别单位少数党员干部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客观面对,拿出切实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紧紧抓住“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承担起实现“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建设重任
(一)准确把握“病有良医”和“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的新定位和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13个坚持和完善”阐述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制度,是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作出的总体设计和安排。
《决定》全面阐述了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的总体要求,为接下来我们加快完善卫生健康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实施路径,大家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一是突出强调了坚持关注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把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的制度体系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根本保障。我们要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主导,坚持“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战略主题,推进健康立法,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增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动力和能力,深化拓展“共建共享、全民健康”的健康深圳建设新局面。二是突出强调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把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基础保障。我们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继续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推进区域综合医改,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四位一体”的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保障、行业综合监管5项基本制度,加强制度衔接,形成涵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提供、筹资、监管三个环节闭环管理的制度体系。三是突出强调了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把贯彻落实新时期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作为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基本方略。我们要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将预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发挥中医药在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中的独特作用,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医防融合、体医融合、教卫联动,创新“健康守门人”制度。深化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增强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活力,健全重大慢性病防治体系,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四是突出强调了完善“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保障。我们要完善婴幼儿和老年人照护体系,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医养结合机制,落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深圳从“民生七有”提高到“民生七优”。卫生健康领域的总体目标是实现“病有良医”:一是突出强调了要率先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我们要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建立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充分发挥医保制度在促进健康管理、分级诊疗、医疗质量持续提升、医学创新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推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现闭环管理。二是突出强调了扩大优质医疗服务资源的紧迫性。针对我市医疗短板问题,我们要积极争取国家在深圳布局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办医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与城市定位和市民就医需求相匹配的医疗服务体系。三是突出强调了要在推动医学创新发展上先行示范。我们要加快建成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将其建设成为对接临床和健康服务需求、集聚链接全球医学科技创新要素、支持促进多学科协同创新的协作平台,建设成为推进国际前沿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以及孵化医学科技创新型企业的服务平台。四是突出强调了要在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疗卫生体制机制上先行示范。我们要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优势,着力推动与港澳地区的规则衔接、要素流动、融合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国际化水平,在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卫生健康创新发展高地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和先行示范区意见,就是要把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的新要求,与实现“病有良医”的新定位融会贯通起来,结合深化医改任务,把加快建立实现“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提高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坚定加快实现“病有良医”的制度自信和使命感。
10年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把医改与推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以来,突出法治引领保障,突出体系优化完善,突出体制机制创新,突出制度整体衔接,逐步形成了加快实现“病有良医”的制度优势,也为全国全省医改贡献了深圳智慧、深圳方案。
一是建立了保障可持续发展的政府投入制度。我们在落实国家规定的公立医院6项政府投入的基础上,新增了16项补助,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开业初期补助、开办费、三名工程补助、科研教学等纳入财政补助范畴。出台了政府卫生投入方案、基本医疗服务补助、开业初期补助实施细则、社会办医财政补助细则等财政补助制度。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等17个项目纳入社会办医疗机构财政补助范围。10年来,我们初步建立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卫生健康投入机制,为推进医疗卫生和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了保障公益性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创新地组建基层医疗集团,以集团化方式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和服务链条,持续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加大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力度,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医疗价格、绩效考核、薪酬分配、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不断完善“强基层、促健康”的政策体系,成为全国样板。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创造性地推出公立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引进了中国医学科学院、香港大学、中山大学等名院名校来深办医。以港大深圳医院等新建医院为试点,推进了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投入、价格管理、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综合改革,成为全国样板。出台了公立医院章程样本,指导18家试点医院制定医院章程和核心制度,加快建设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2019年,全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0.5%(2018年全国平均为28.9%),药占比下降至23.9%(2018年全国平均为32.2%)。全民医保和药品供应制度建设方面,我市率先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全民一体化医保体系,参保人突破了1500万,基本实现全民医保。在11家基层医疗集团创新性地实施了“总额管理、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管理制度,成为全国样板。建立了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住院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按病组付费为主的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率先探索第三方专业化、市场化的药品集团采购模式。69家医院参与集团化采购,每年节省药品采购费用15亿元。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坚持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多元监管,创新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法律、制度、执法支撑,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首部地方医疗条例,探索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以及医疗集团促服务理念转变、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等4项改革成为全国医改重大典型经验。
三是建立了高效运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们着力构建以“区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集团”为主体架构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全市规划布局20家基层医疗集团和23家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中心“顶天”,以市属医院为主体组建,功能定位为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推动医教研防协同发展、辐射带动区域整体医学水平提升。基层医疗集团“立地”,以区属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组建,功能定位为保障市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承担居民“健康守门人”责任。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方面,我们着力构建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专科类疾病防治中心、社康机构等为主体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感染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及心血管、肿瘤、糖尿病等8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分中心,组建13个医防融合工作小组,推动市属医院承担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建设任务,促进高血压等慢性病医防融合,初步形成重大疾病“防治管”一体化新模式。
四是建立了促进规范化发展的法律制度体系。我们先后颁布实施无偿献血条例、医疗急救条例等7部地方性法规。我们坚持质量标准规范先行,制定实施诊所设置标准、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等“深圳标准”。今年我们还将推动名优中医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及手术分级管理若干规定、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出台,着力提高卫生健康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我们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标准多层次的行业法律制度体系,固化十年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成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之成为可以传承创新的制度设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既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我们的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也要看到我们有了更好的基础和更有利于发展的制度保障,我们要牢牢把握在改革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坚定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制度保障的信心和使命。
(三)坚持发展和完善“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和先行示范区意见提出的“病有良医”的总体要求,我们结合深圳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经验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加快实现“病有良医”制度保障的“1368”的总体思路:
“一个条例”: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三个典型示范”: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打造全球一流的健康城市、建设一流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城市。“六个走在前列”:在“健康守门人”制度创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智慧健康服务、国际卫生合作六个方面走在前列。“八项卫生健康制度”: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医疗服务制度、医疗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综合监管制度、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制度。下面,结合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重点讲讲建设“八项卫生健康制度”要求:
公共卫生服务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解决“不得病、少得病”问题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加大公共卫生投入保障力度,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社康机构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堡垒的作用。二是推进公共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评价机制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机构提升发展格局、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发展活力。三是深入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强化行动计划,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实施重大疾病专项防控,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控制影响居民健康主要因素,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医疗服务制度:要以构建国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为目标,完善让市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持续完善“顶天立地”医疗体系新格局,强化市、区两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区分,以基层医疗集团综合改革方式促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强基创优,以高水平医院建设促进区域医疗中心建高地。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院评审认证标准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发展高水平医疗机构,为港资、澳资医疗机构发展提供便利,加快形成多元化的办医格局。二是扩大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争取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进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放宽境外医师到内地执业限制。先行先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三是推动教学与科研协同发展,探索建设全新机制的医学科学院,加强本地医学院校建设,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医疗保障制度:要以建立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为目标,完善让市民“看得起病”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二是推进基层医疗集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完善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住院按病种、病组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制度。三是鼓励保险业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健康保险,引导保险业深度融合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要以着力保障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为目标,完善保证市民用药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推动完善药品采购、使用、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安排,加强短缺药品供应,健全重大疾病用药保障机制。二是坚持“三医联动”改革,深化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落实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制度,降低不合理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以医为本,合理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优化医疗机构收支结构。三是推动医疗机构逐步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用药模式,加强用药监管和考核,强化药品的合理使用,实现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用药。
分级诊疗制度:要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改革目标,形成解决大医院“看病难”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完善“强基层、促健康”政策体系,持续促进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方式从“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从“医院为中心”向“基层为重点”转变,引导门诊服务下沉,引导市民合理就医。二是深入推进基层医疗集团综合改革,落实基层医疗集团法人定位,组建放射影像、医学检验、消毒供应等资源中心,统筹行政、业务、信息等整体管理,推动医院-社康融合发展、医防融合发展、全科和专科协同服务,为居民提供连续性、系统性、综合性的卫生健康服务。三是着力推动智慧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信息互联互通,为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实现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提供信息支撑。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按照“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改革目标,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保障可持续”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抓好公立医院建章立制工作,健全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制订医院章程,完善决策管理、人财物资源管理、业务管理等核心制度,完善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医疗收费政策。二是着力推进公立医院编制、人事、薪酬综合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医护人员执业管理制度,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能力评价机制。三是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发挥信息化对制度执行、质量管理、服务改进的重要支撑作用。
综合监管制度:要以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为目标,形成依法净化医疗市场、保障市民健康权益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执法督查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绩效考核结果综合运用机制。三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行业综合监管信息平台,改革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制度,引导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一老一小照护服务制度:要以实现“老有颐养、幼有善育”为目标,加快建立适应人口结构变化需求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是深化医养融合发展,统筹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支持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为老年人提供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及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二是建立完善老年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健康管理、慢病管控等服务。三是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完善婴幼儿照护政策,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三、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
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铺开、纵深推进的关键之年,是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决战之年,也是基本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收官之年。今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紧紧抓住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发展机遇,以加快建立实现“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保障为目标,继续补短板、强基层、建高地、促健康,努力做到“一个落地见效、三个再上台阶、三个创新突破和三个加大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
(一)在“双区驱动”上落地见效。深入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高效医疗服务体系,支持医院重点发展专科专病门诊,减少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集团牵头医院开展取消普通门诊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医院与社康融合发展、医疗与预防融合发展、全科与专科协同服务。积极争取在特定区域和特定医疗机构使用已在香港注册上市的药物和医疗仪器,在特定医疗机构开展国际前沿医疗技术。启动市医学科学院建设及运营。完善港澳医疗服务提供主体、境外医疗人才在深办医行医政策措施,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高端、品牌和国际化医院。推进市萨米医疗中心建设国际化医院,完善深港医学专科培训中心运行机制,推动设立医院评审评价机构。
(二)在高水平医院建设上再上台阶。推进高水平医院建设,加强高水平医院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新增三甲医院2家以上。加快推进医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第三儿童医院、深汕人民医院、港大深圳医院二期、肿瘤医院二期,建成市妇幼保健院福强院区,新增三级医院4家、床位8000张。高标准建设国家感染性疾病(结核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心血管疾病、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深圳。争取建设专科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推动建设辐射粤港澳大湾区的传染病医院、眼科医学中心、儿童医学中心。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建设“611”计划,新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20个左右。
(三)在健康深圳建设上再上台阶。推动建立健康城区、健康社区行动推进委员会,设立健康社区工作小组,探索在大型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建立健康联络员制度。推动社区工作站与社康机构建立交叉任职制度,共建共享全民健康基础平台。制定第二轮健康深圳行动计划,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推动健康中国、健康广东行动计划落地见效。实施社康机构扩容提质计划,鼓励资源薄弱区域建设社区医院,支持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智能健康驿站、智能健康小屋等建设。推动社康机构落实健康中国行动计划,推广《示范健康社区建设(2020)十项倡议》,全面启用家庭医生服务热线、“社康通”等官方智能健康小程序,全面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预约制。
(四)在推进综合医改上再上台阶。加快在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区率先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在全市所有核定事业编制的公立医院全面启动人事薪酬综合改革。推动基层医疗集团组建资源共享中心,统筹行政部门设置,集中统一管理社康机构。推动市民健康服务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基层医疗集团-社康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责任主体的 “健康守门人”制度。支持罗湖区开展省级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DRG标准体系。配合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医疗设备集团采购改革。配合建立健全中医药、家庭病床、安宁疗护等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制度。探索设立长期照护保险,落实“两病”用药保障机制。
(五)在中医药传承创新上创新突破。打造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中医药服务“打包收费”和医保支付优惠政策,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机制。支持中医药服务示范点、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版示范点建设。全力争取建设国家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加强高水平中医院、国家区域肝病诊疗中心、粤港澳中医临床传承创新中心建设,提升中医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水平。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新建20个市级中医传承工作室,挖掘整理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经验和验方制剂。
(六)在提高行业治理水平上创新突破。贯彻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在萨米医疗中心等医院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试点。制定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快医疗服务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互联网医疗监管,提升行业大数据监管、协同监管和诚信监管水平。开展卫生监督队伍卫生健康法规和医疗行业管理政策培训,提高医疗服务监督能力。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探索按DRG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施财政补助。持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健全医疗机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维护医务人员尊严和生命安全。
(七)在公共卫生改革上创新突破。制定公共卫生体系改革方案,优化公立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机构运行活力,推动区级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集团协同、整合,促进公共卫生资源下沉、服务下沉。启动高水平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依托市属综合和专科医院建设专科类疾病防治中心,健全重大疾病防治体系,创新基层医防融合模式。全面梳理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化调整一批卫生经济学效益高、市民获得感强的专项防控项目,发布新版深圳市民健康手册。建立“一老一小”照护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在各区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普惠性托育机构。
(八)在人才队伍建设上加大力度。开展全科医师培养与使用激励综合改革试点,完善全科医师转岗、岗位培训制度,压缩集中理论培训时长,年底前实现转岗、岗位培训700名以上。制定全科医学继续教育指南、全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评价制度。开展专科医师能力评价试点,探索公共卫生医师规范化培训,推动医疗卫生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加大卫生健康人才招聘力度,年内新增执业医师3000名以上。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管理,年底前增加1-2个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启动首期院长及中层后备人才职业化培训。实施“菁英人才”培养计划、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培育工程(鹏城岐黄工程)。完善卫生健康人才政策体系,引进一批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等“高精尖缺”人才。
(九)在智慧健康建设上加大力度。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共建共享,运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拓展健康大数据应用,促进智慧健康领域新型健康服务业的发展。以门诊部、诊所等为重点,推动将全市所有医疗机构数据接入大数据中心,全面实现检查检验报告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联互通,所有公立医院纳入DRG综合管理平台。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建设,改善市民医疗卫生服务体验。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探索推进电子健康卡与电子社保卡“两卡融合”,推动智能健康装备、智能健身器材和可穿戴设备进社区、进家庭,方便市民开展自我监测。
(十)在全行业党建引领上加大力度。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卫生健康党建“四有工程”,实现“班子有作为、支部有方法、党建有品牌、单位有典型”,推动基层党支部“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开展“处长在一线”活动。推动建立市、区卫生健康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重点任务,推动行业两新组织“两个覆盖”扩面提质。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规范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对外交往等行为,严厉打击借助学术、捐赠、科研等行为进行利益输送的不当行为。强化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自律,加强行业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宣传,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四、抓好春节期间的几项重点工作
春节假期临近,结合当前的形势,再跟大家强调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近期武汉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国内外高度关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专题会议部署,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核心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加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以及应急值守和预案管理,加强节日期间医疗服务的组织保障,做好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二是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松懈、侥幸、麻痹、大意,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每项责任落实到位、各个环节管理到位,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强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各单位、各部门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正风肃纪,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防“四风”反弹回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四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走访慰问、救助帮扶活动,确保全系统春节期间和谐稳定。
同志们,实现“病有良医”,成就先行示范,这是我们肩负的不一样的历史重任。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已经开启,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让我们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笃定心志、砥砺奋进,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加快建立实现“病有良医”的卫生健康制度,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