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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1-12-28 14: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双区”建设要求,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法治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行稳致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贯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系统内各单位党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形式专题学习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建立领导干部“双月学法”制度,重点学习、解读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人坚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查。落实“述职必述法”,要求委属单位负责人述职时一并述法,印发加强公立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运营各环节。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举办宪法、行政处罚法、医师法等专题培训;建立广东省职业卫生、医疗卫生专业监督两大实训基地,举办5期执法人员实训班,推出“一月一案”卫生监督执法案例评析活动,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旁听行政诉讼典型案件庭审。

  (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卫生健康工作难题。

  坚持以法治和标准为引领,着力解决卫生健康领域治理难点,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加快推进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打造一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支撑涉疫数据全方位互联互通、应急处置全过程联防联控、风险研判全链条精准呈现。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制定流行病学调查员管理办法,持续加强流调队伍建设。贯彻宪法要求,实现全市10个行政区74个街道810个居民委员会全部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筑牢全民参与的公共卫生治理新格局。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常态化接种,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二、聚焦重点内容,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全力推进卫生健康立法立规立标工作。

  开展特区医疗条例、中医药条例的修订工作,推进制定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医学科学院办法,充分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为我市实现“民生幸福标杆”战略定位和“病有良医”总体要求提供坚实法治保障。2021年我委共出台《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等3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和解读,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一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新修订情况及时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加强标准化能力建设,完成《居民健康水平测评指南》《中医药健康文化宣教旅游示范基地评定规范》等7个地方标准发布,筹建市卫生健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标准专业技术支撑保障。

  (二)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在委官网开设重大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专栏,用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发布,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我委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归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全年开展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271件,审查合同325份,为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重大决策和突发事件应对等提供法律支持,全面防控法律风险。

  (三)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成130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加强办事指南精细化管理,完成46个区级通用事项申报办事指南的标准化审核,推进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大力开展“减证便民”,将我委所涉6项证明事项全部取消。持续推进“两减一即”“一件事一次办”“秒批”等审批事项改革,深化“一照通行”“免证办”“证照分离”等改革举措,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审批时限,行政许可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率达到86.61%、即办率达到67.50%,新增秒报秒批一体化事项20项,发布6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其中“我要开展放射诊疗活动”是全市市级层面首个实现一表制的事项,不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做好行政执法“双公示”数据治理;全面推行“双随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保障行政执法规范、透明、公正;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修订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加大疫情防控期间专项执法力度。制定医疗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行政执法工作指引,突出精准督导,全市卫生监督系统累计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21.7万人次,共计督导检查医疗机构、密闭公共场所、集中隔离点等各类机构8.2万家次,处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机构981家,关停整顿医疗机构548家,牢牢守住院感防控关、预检分诊关。二是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加强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新增建设深圳市卫生监督AI智能人脸识别监管系统,完善借助信息化赋能加强医疗服务“三监管”,加快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深圳市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医疗卫生综合监管体制机制创新”获国家、广东省医改办专题报道推广。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解决非法医疗美容、无证行医行业监管乱象和难点,开展“民营医疗机构管理年”专项活动,全力整顿医疗服务行业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2021年全市共作出卫生行政处罚3940宗,罚没款3065.56万元,共责令停产停业20家。

  (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贯《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法治先行示范 依法防控疫情”“一、十、百、千、万”系列主题普法宣传。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必修课程,2021年上线民法典、医师法、生物安全法等12门培训课程,全市医疗卫生人员85742人完成学习。持续举办季度普法沙龙“医案·说法”,精选往期活动内容汇编成册,巩固普法成效。每月向社会发布典型执法普法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借助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每日发布疫情例行通报,“我们一起打疫苗,一起苗苗苗苗苗”宣传标语登上央视新闻联播和微博热搜榜,标语横幅被市博物馆收藏,“深圳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稳居深圳政务新媒体排行榜榜首,年度总阅读量达3.02亿。打造《深圳卫监直击》《控烟在行动》《我的白大褂》等执法普法特色品牌栏目,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卫生健康法治传播走在全国前列。

  (六)依法办理行政案件。

  2021年我委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6宗,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行政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均由委负责人或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办理行政复议应议案件23宗。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作为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2宗,加强层级监督,撤销或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7宗。

  三、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思路

  2021年,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特区卫生健康法规部分配套文件制定出台不及时;行政执法工作尚有提升空间,重点需规范执法程序和提高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规范化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需根据不同人群、不同要求、不同关注点,分类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切实提高普法到达率和覆盖面。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依法治理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推进特区卫生健康法规制修订工作,加快法规配套文件制定,强化立法后评估和执法检查,保障法规有效实施,杜绝“僵尸法规”现象;继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健全医疗卫生行业信用体系,强化大数据监管、信用监管,提升监管效率,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公立医院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医院创建,引导、推动全市医院法治建设的整体协同发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以法治保障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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