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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恒大门诊部医生不在岗,伪造B超报告单被罚两万五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5-29 17:5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生活中常会遇到些奇怪现象,有一种人明明不在,你却感觉他一直在,这一奇怪现象,你遇到过吗?

  深圳宝安一家门诊部,就出现了这种诡异的现象。

 

  这事发生在深圳恒大门诊部,令宝安区石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不寒而栗”。

  当执法人员翻看就诊资料时,有两份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这两张报告单有啥问题?

  机构名字太随意

  这两份报告单,一份写着“恒大门诊”,另一份却是“恒大门诊部”。

  再看看门诊部的执业许可证,上面写的明明是“深圳恒大门诊部”,这报告单也太随意了吧。

  名字都乱写,假如发生医疗纠纷,患者该找谁呢?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医疗机构的牌匾、印章和医疗文书中的机构名称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机构名称相同。

  医师曹某去哪儿了?

  两张超声报告单上,诊断医师一栏的签名都是医师“曹某”。

  执法人员在门诊部门的公示栏中,也找到了曹某的个人信息:B超室主治医师。

  但是,执法人员来找遍了B超室以及整个门诊部,都找不到曹医生本人。

  执法人员追问管理者:曹某真的是你们的医生吗?

  执法人员追查发现,曹医师是以“多点执业”的形式到深圳恒大门诊部工作。

  他们登录了“重点监管单位远程监管系统”,查看该门诊部B超室门口走廊的远程监控录像。

  令人吃惊的是,监控里并未看到曹医师的踪影!

  那一天,这家门诊部全天就出现了2个工作人员,一位是检验室工作人员,另一位是名导医。

  经过一番寻找,卫监执法人员终于和神秘的曹医师取得了联系,并要求其进行配合调查。

  最终,在监控录像和曹医师的指认下,深圳恒大门诊部终于承认,他们伪造了医学文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签署医学文书和医学证明文件,按照有关规定书写、保管病历,并对患者的个人资料及隐私保密。

  针对这一情况,卫监部门依法予以深圳恒大门诊部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随便找个人就给病人照B超、出报告,对生命健康如此儿戏,罚钱只是小事,如果闹出人命那才真的是后悔莫及!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在其执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有关单项诊疗服务许可证,并公示诊疗时间、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等信息。

  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活动时应当佩带有本人姓名、照片、职务或者技术职称的标牌。

  医疗机构的牌匾、印章和医疗文书中的机构名称应当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载明的机构名称相同。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签署医学文书和医学证明文件,按照有关规定书写、保管病历,并对患者的个人资料及隐私保密。

  医师未经亲自诊查、调查,不得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医学文书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医学证明文件。

  第七十一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按照下列标准处以罚款:(一)违反第一款规定,处一千元罚款;(二)违反第二款规定,按照每人一千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三)违反第三款规定,处五千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卫生技术人员,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非卫生技术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一)医师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医学文书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医学证明文件的;

  (二)隐匿、伪造、篡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文件、病历的;

  (三)出具虚假医学文书、医学证明文件、病历的;

  (四)泄露患者个人资料或者隐私的。

  其他未按照规定签署医学文书、医学证明文件,书写病历或者未按照规定保管病历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医疗机构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资料来源:深圳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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