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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20576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12-01 16: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健建函〔2022〕52号

梁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顶层设计,建设深圳特色医康养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20220576号)收悉。感谢您对加强和改进深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良好建议。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老年医疗、老年康复治疗由卫健委指导下的医疗机构为提供主体”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构建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的决定》,其中在医养结合方面提出要全面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目前我市25家医养结合机构中,18家是“养办医”模式,3家是“医办养”模式。根据2021年对医养结合机构检查情况,确实存在医疗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为此,一方面我委持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通过组织专业资源、开展培训等指导各医养结合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我委积极鼓励“医办养”模式,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可通过托管签约等开展深度合作,比如南澳医院医养结合机构由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和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办事处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由南澳人民医院运营南澳街道办事处长者服务中心(南澳街道办事处养老院)、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致力打造深圳市首家集“健康服务、康复治疗、优质护理、社区养老”四位一体的康养服务模式,创新社会家庭共建化、服务模式智慧化、康养队伍专业化、工作流程标准化、体系品质卓越化的医养服务体系,为深圳市东部地区老人提供大预防大健康医养服务模式。

  (二)市卫生健康委编制的《深圳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以市属医院、区属医院、社区医院、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主要力量,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其中,提出建设市老年医学中心和老年健康指导中心,设置一家二级老年病医院,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统筹社区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建设,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双向转诊机制,促进老年健康基层服务体系集约化、平台化发展。通过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鼓励和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具有深圳特色的高水平养老服务体系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关于“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发展老年医学专业”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我市积极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于2021年5月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深卫健老龄〔2021〕2号),组织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经机构自评、区级督导评估、市级评估复审,确定推荐106家医疗机构申报广东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院24家,社会办医院2家,基层医疗机构80家。2021年10月下旬,深圳市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和我市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经验材料被省卫生健康委推荐至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我委继续推进全市综合性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于2022年4月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深卫健老龄〔2022〕3号),本年度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实行市、区分级负责制,并要求确保2022年度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完成率达到80%以上。

  (二)关于老年医学科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在老年医学科建设上的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7月印发《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设置老年医学科的通知》,截至2022年上半年,我市42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已有11家开设老年医学科、6家开设中医老年病科、6家开设内科老年病专业,形成了一支规范优秀的老年医学队伍。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已纳入紧缺医学人才培养目录,是重点发展培养的对象。2022年,为促进老年医学发展,提高老年人就医服务水平,将加快推进我市综合性医院(含中医类医院)老年医学科(含中医老年病科)建设工作。

  三、关于“探索老年医疗服务科学支付方式”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医保支付方式。2020年11月3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明确深圳市为全国DIP试点城市。目前,我市除深圳市人民医院等9家定点医疗机构试点DRG付费外,其他医疗机构住院均按DIP付费。此外,完善康复医疗支付政策,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康复医疗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医保规〔2021〕8号),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系统集成的康复医疗政策,对住院康复医疗服务实施按床日付费,且床日付费标准根据疾病、轻重、阶段等设置不同的床日费用标准,有力促进康复医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关于价格调整。我市支持对老年医学医疗康复服务进行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整,下一步将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以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发改函〔2022〕98号)等政策文件要求,探索建立健全我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在实施宏观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包括老年医学医疗康复在内的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

  四、关于“鼓励老年医疗、康复、健康管理领域的基础研究+成果转化+产业链构建”建议的办理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委正在拟定我市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已征求多轮意见,拟报请市政府审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联合印发。我市新时代老龄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积极培育银发经济等多方面。其中,在发展适老产业上,提出要开展老年产品研发与展示基地建设,鼓励科研机构、职业院校、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大老年产品研发,打造老年产品研发、成果展示、成果转化的一体化平台。此外,还计划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区域科技优势,探索开展深圳国际老龄博览会等系列活动,打造线上交易平台,让老年医疗、康复、健康管理领域的科研技术有更广阔的展示平台,也让成果更快转化,从而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五、关于“鼓励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为加大养老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市民政局,高标准建设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开设健康养老相关专业。2020年9月,深圳健康养老学院正式招收首批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首批招收71名学生。

  (二)深圳健康养老学院在市人社、民政等部门支持下积极开展养老人才社会培训服务工作。一是推进“南粤家政”工程,开展“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累计培训家政人员200余人;二是开展养老机构中高层管理人员实务培训、1+X失智老年人照护职业技能等级培训等养老从业人员能力提升服务,依托学院专业师资力量,每年培训深圳养老行业高端人才2000余人次,成为深圳养老行业“黄埔军校”;三是通过实施“创新工匠”计划,打造“乐龄星火”养老服务精英人才培训项目品牌。

  六、关于“引进和培养高水平老年医学人才,鼓励老年医学医疗护理人才多点执业”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卫办老龄函〔2022〕6号),积极上报我市参与培训的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并参与临床实践,以此加强我市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提升老年健康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此外,为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团队在医养结合工作中的咨询、指导作用,我市将组织开展年度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工作。

  (二)关于鼓励老年医学医疗护理人才多点执业。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办法》(粤卫〔2016〕86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2〕1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度,符合执业注册条件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不受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限制。同时,也积极鼓励探索老年医学医疗护理人才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等医疗服务相对薄弱的机构,开展多点执业。

  感谢您对深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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