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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健建函〔2024〕59号
赵广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我市闲置核酸采样亭改建为母婴室的建议》(第20240054号)收悉。感谢您对闲置核酸采样亭处置利用工作提出的良好建议。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核酸采样亭处置的情况
(一)各区按规定有序处置核酸采样亭。
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我市核酸采样亭逐步停止原使用功能,各区基本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妥善处置方舱医院、核酸采样亭、隔离点等抗疫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辖区核酸采样亭以“保留、改建、拆除”的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主要有两种处置方式,一是改造为便民服务设施,如保安岗亭、社康休息室、母婴室、环卫工人休息站、志愿者加油站、爱心驿站、销售摊位等;二是暂时撤离街面集中保管,部分由第三方投资建设的采样亭,均由第三方自行回收处置,其余纳入区或各街道固定资产管理,由各街道选址暂存。
(二)摸底排查情况。
2023年,我委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多次组织对核酸采样亭处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各区未转化利用闲置的核酸采样亭均处于妥善保存状态,未影响市容市貌、未占道影响市民出行或占用市民生活空间。
二、关于我市母婴室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
近年来,深圳市妇儿工委、市妇联聚焦解决母婴出行的“急难愁盼”、痛点难点问题,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为契机,倡导从婴幼儿开始,积极推进母婴室建设应用于更多场景,切实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3年底,全市已建成母婴室1425间(其中市级示范点206个,公园设置有187个),基本实现公共场所全覆盖。主要措施有:
一是发挥组织优势,统筹推进全市母婴室建设。市妇儿工委牵头成立母婴室建设专项工作组,联合我委印发《深圳市加快母婴室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2018年起连续3年推动母婴室建设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建设任务每年均超额完成。
二是强化规范标准,提升母婴室建设管理服务质量。我市率先在全国将母婴室配备率纳入妇女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市妇儿工委编制印发《深圳市母婴室建设标准指引(试行)》,并联合我委印发《深圳市母婴室评价体系(试行)》,为母婴室管理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提供科学的技术工具。
三是引导社会共建,破解专业力量不足问题。创新探索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监督的母婴室社会共建模式,建立母婴室专家库,面向公众招募社会监督员,通过专家评价找示范、社会评价找问题,不断提升全市母婴室管理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服务功能,切实提升母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全国率先开发母婴室地图系统信息化平台,实现全市母婴室一键导航并链接百度地图。针对群众个性化需求和地铁等特殊场所母婴室建设场地受限等困难,积极探索多元化建设和管理模式,创新推出移动智能母婴室,并进驻多个枢纽型地铁站和在人流密集区域推广应用。
三、关于将我市闲置核酸采样亭改建为母婴室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按照市妇联办理建议,若将核酸采样亭改建成母婴室,并投放于公园等公共场所,将有助于提供更加灵活的母婴服务设施,不断满足深圳特大城市日益增长的母婴出行需求。建议闲置核酸采样亭的设置、管理、运行主体(主要为各区、各街道),对核酸采样亭是否适合改造进行可行性评判,并对改造成本进行合理测算。若各区认为该建议可行,我委将连同市妇联共同开展相关工作,及时为建设主体提供母婴室建设指导。
二是按照《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扩大建设覆盖面”“规范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动态增加移动母婴室和智能母婴室;推动商场、旅游景区、客运枢纽等大型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全覆盖”的要求,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妇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推动在公园投放核酸采样亭改建后的母婴室相关工作。近期市妇联拟组织有关单位在推动儿童友好公园建设的基础上,就其可行性、投放数量等进行评估讨论,进一步细化投放要求,争取扩大公园等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覆盖面。
感谢您对闲置核酸采样亭处置利用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
市卫生健康委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