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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信息提供日期:2010-04-02 14:2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五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9年1-9月,原市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了有效的政务公开监督机制,明确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做好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的信息公开工作。

  在人口计生服务方面,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原计生局确定了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内容,包括: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办事依据、条件、程序、过程和结果;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群体获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途径与方式;信访渠道、处理程序、处理结果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行政许可的办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情况等。

  2009年9月我委成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简称《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2009年,我委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秘书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了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技术支持工作。

  (二)完善规章制度和机制。

  根据我市大部制改革的职能分工,我委重新组织制定了《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电子政务管理办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考核制度(试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信息公开评议制度(试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口计生机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并多次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

  (三)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和新闻发布等形式向公众公开。为适应《条例》施行的需要,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同时在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并在门户网站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及时上载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09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5条。其中,机构职能及领导分工栏目信息45条,占4.57%;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栏目信息105条,占10.66%;规划计划栏目信息2条,占0.20%;业务工作(行政许可)栏目信息42条,占4.26%;资金信息栏目信息6条,占0.61%;应急管理栏目信息7条,占0.71%;统计数据栏目信息4条,占0.41%;通知文件、工作动态、公告等774条,占78.58%。(原卫生局、原人口计生局和合并后我委的统计数据分别列表说明)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行政许可)、资金信息、应急管理、统计数据及公告通告、工作动态等八大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1)机构职能,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及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等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领导简介以及办事指南等。

  (2)政策法规,包括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包括卫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工作年度要点、重要专项工作预案等。

  (4)业务工作(行政许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审批主体的行政许可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具体名称、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及审批决定。

  (5)资金信息,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信息等。

  (6)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应急常识、预警公告、突发事件等信息。

  (7)统计数据,包括卫生资源投入、分配与利用,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医疗服务收费变化,居民健康水平和疾病谱变化等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

  (8)公告通告,包括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通告,可公开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以及干部任免、公务员考录、招标采购等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

  工作动态,包括综合管理、人事管理、规划财务、政策法规、卫生应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医政管理、医疗监管、卫生监督、计生宣教、精神文明、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公众通过政府在线网站、公务员之窗网站、委门户网站可查阅市卫生人口计生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委门户网站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在线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通过动态编制的公开目录,方便地查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2.政府公报。在通过委网站主动公开信息的同时,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的规范性文件、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等还通过《政府公报》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0件,其中当面申请113件,网上申请30件,7件不予受理,到期办结率100%。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处罚决定、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医疗机构人员注册执业信息等问题。7件不予受理的原因分别是不属于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涉及他人隐私。

  四、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范围需要进一步细化,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加强调研。按照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在信息提供中应该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进一步加强优化门户网站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三是加强对市属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组织制订并不断完善各类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机构的信息公开目录,创新信息公开形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四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部门和下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公众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报告

  附表

  1、2009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2、2009年9月前原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3、2009年9月前原市人口计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附表1

 2009年市卫生人口计生委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栏目

数量

百分比

机构职能

45

4.57%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05

10.66%

规划计划

2

0.20%

业务工作

42

4.26%

资金信息

6

0.61%

应急管理

7

0.71%

统计数据

4

0.41%

通告公告、通知文件、工作动态

774

78.58%

合计

985

100.00%


 附表2

20099月前原市卫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栏目

数量

百分比

机构职能

45

5.44%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03

12.45%

规划计划

5

0.60%

业务工作

42

5.08%

资金信息

6

0.73%

应急管理

8

0.97%

统计数据

0

0.00%

通告公告、工作动态、重要会议

605

73.16%

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聘

13

1.57%

合计

827

100.00%

 

 


附表3

20099月前原市人口计生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表

 


栏目

数量

百分比

机构职能

45

60.81%

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2

16.22%

规划计划

8

10.81%

业务工作

0

0.00%

资金信息

3

4.05%

应急管理

2

2.70%

统计数据

1

1.35%

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聘

3

4.05%

合计

74

100.00%


二○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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