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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22-01-30 15: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围绕业务职能,通过政府网站、移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等形式,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拓宽内容,丰富载体,认真落实,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树立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形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发展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考核监督力度,确保政务公开的一致、及时、准确。

  (二)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互动交流。

  1.重视网站建设工作。

  高度重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积极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在2021年度全市政府网站评估中,我委门户网站被评定为优秀网站。

  2.增强网站栏目设置。

  新增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服务机构、新冠疫苗接种预约、3-11岁及12-17岁新冠疫苗接种等查询指引,增强了网站便民服务能力。

  3.加强网站内容保障。

  加强网站内容保障,特别是便民服务模块、重点业务栏目、专题栏目等的保障,避免了出现“不更新、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全面提高了网站内容保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

  4.推进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意见征集调查、开展在线访谈、开通业务知识库专栏等形式,继续推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推进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领域医疗服务信息公开专栏,包括了深圳市卫生统计提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设有预约挂号专题、疫苗接种专题、深圳市健康教育基地专题、深圳市民健康手册专题、三名工程专题等。

  进一步做好深圳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开,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印发2021版《深圳市民健康手册》,对我市已开展的,居民主动参与的38个公共服务项目,按照婴幼儿期、儿童青少年期、成年期、老年期等不同阶段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并将婚前孕前、孕产期两个特殊阶段进行了单独描述。并分发至全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让市民对生命全周期健康管理一目了然,持续改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品质,增进居民服务体验。我委官网在“专题专栏”内制作有2021版《深圳市民健康手册》专题,供居民分类浏览、查询。

  (四)做好政策公开及解读。

  对新出台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需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在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公开专栏和政策解读专栏,对相关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性文件在公开时进行同步解读。

  (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成绩。

  1.推进官方网站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我委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与深圳市政府在线联合共建专题《抗击新冠肺炎 深圳在行动》专题,每日发布疫情最新动态;建设深圳市民健康手册专栏,方便市民全面了解在深圳能够享受的健康管理服务,积极参与健康管理,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建设深圳市健康教育基地专栏,向市民介绍17个适合市民前往参观和学习的公益性健康教育基地;建设我的白大褂2·王牌科室专栏,让观众在真实地了解到医务工作者的工作状态同时,潜移默化地良性引导观众对医疗行业的正面思考,增强医患双方信任,进一步推动医患和谐;公开深圳市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2021年卫生健康工作目标;开展意见征集20期;通过在线访谈等渠道开展访谈21期。

  2.加强法治信息公开。

  (1)2021年我委共出台《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设置标准》等3份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发布和解读。

  (2)在委官网开设重大行政决策和公众参与专栏,用于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发布,遵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公布我委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决策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归档。

  (3)加强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举办“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宣贯《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开展“法治先行示范 依法防控疫情”“一、十、百、千、万”系列主题普法宣传。

  持续举办季度普法沙龙“医案·说法”,精选往期活动内容汇编成册,巩固普法成效。每月向社会发布典型执法普法案例,强化“以案释法”。借助新媒体扩大普法宣传面,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卫生健康法规政策、疫情资讯以及科普知识,每日发布疫情例行通报,“我们一起打疫苗,一起苗苗苗苗苗”宣传标语登上央视新闻联播和微博热搜榜,标语横幅被市博物馆收藏,“深圳卫健委”官方微信公众号稳居深圳政务新媒体排行榜榜首,年度总阅读量达3.02亿。打造《深圳卫监直击》《控烟在行动》《我的白大褂》等执法普法特色品牌栏目,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卫生健康法治传播走在全国前列。

  3.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

  (1)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移动视讯等传统媒体作用,并与微信、微博、抖音、B站等新媒体平台一起构建多元化信息公开阵地。

  (2)持续扩大“深小卫”影响力,成为全国政务新媒体中的“千万级大号”,几乎篇篇“10万+”,在深圳市最具影响力政务新媒体网络评选中荣登榜首,“深小卫”成为国内“顶流”。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深圳卫健委”官方微信共发布卫生健康推文1418篇,总阅读量3.53亿,单篇阅读量最高达305万。

  (3)维护好“深圳卫健委”“健康深圳”“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社康通”各类服务功能,联合高德、腾讯、百度联合开发“新冠疫苗地图”“核酸检测地图”。

  (4)新媒体短片、医疗纪实剧屡出爆款。《戏精女护士》、《谢谢你中国医生》、《1000架无人机灯光秀致敬深圳医生》等新媒体短片,刷爆朋友圈,获得市领导、医护群体和社会各界的称赞。医疗纪实观察剧《我的白大褂》第一季、第二季,全网点击量15亿。深圳卫健委B站( bilibili)平台,是国内政务类机构新秀,深受年轻人喜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4

2

1

1

6


1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0

2


1

6


10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8


 1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34

2

1

 1

 6


1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2

 0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 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策解读需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范围需更全面等问题。2022年,我委将根据《条例》,进一步做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继续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争取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减少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加强推动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坚持疫情信息公开、透明,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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