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委托,深圳市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深圳市卫生监督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卫生监督局是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依法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中医药领域监督执法工作。为强化健康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决定组建卫生监督巡查队伍,实现“巡办分离”和“三查联动”。现委托我公司公开招聘16名卫生监督巡查员,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卫生监督巡查员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全部派驻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开展中医药卫生监督巡查、心理咨询机构备案巡查、控烟巡查、商事登记后续监管巡查等,并依规填报巡查数据。
(二)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放射诊疗机构、饮用水供水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等日常巡查,并依规填报巡查数据。
(三)对辖区内管理相对人自查行为进行监督核查,如发现瞒报漏报、自查不细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四)开展卫生计生监管领域各类专项工作,包括专项巡查及数据统计等,并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五)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常识的宣贯工作,督促管理相对人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按时参加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召开的会议和举办的培训。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30日9:00---2018年6月8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件应聘,不受理现场应聘,请将应聘资料扫描件(PDF版)打包并命名为“卫生监督巡查员报考资料+姓名”发送至邮箱:szwsjdxcy@163.com。(联系人及电话:沈先生,0755-26980660)
3.报名材料:
(1)《深圳市卫生监督巡查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者的相关资料进行书面审查,符合应聘资格的短信通知其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笔试和面试。
(三)笔试。
命题写作,内容待定,时间1小时。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615室。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资格复审、面试。
笔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等级,成绩为A级、B级者参加面试,C级不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615室,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深圳市卫生监督巡查员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等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五)体检。
应聘者总成绩经综合考虑其笔试、面试成绩及与该岗位的匹配度确定。按聘用名额等额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应聘者自行选择三甲医院进行招工体检,费用自理。
(六)聘用管理。
1.聘用。由深圳市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全部派驻深圳市卫生监督局并开展卫生监管领域相关巡查工作。
2.待遇。按照职位对应的职级档次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有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
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已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卫生监督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