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进入关怀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统计数据 > 专项统计信息

2017年深圳市卫生统计提要

信息来源: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08-2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卫生机构3492家(不含580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153个。全市各类卫生机构其中医院135家,比上年增加1家政府办医院。全市床位43868张,其中医院床位39899张,妇幼保健院3608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卫生院81张;按所有制类别分,政府办医疗机构床位36093张(其中医院32205张、妇幼保健院3608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7775张(其中医院7694张、卫生院81张)。全市拥有卫生工作人员104363人,比上年增加7.6%,其中医生33298人,注册护士36389人。

  全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9959.78万人次,比上年增加3.8%,其中医院7780.91万人次,妇幼保健院781.73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17.28万人次,三者之和比上年增加2.9%;以及门诊部461.42万人次,个体诊所513.23万人次。全年收治住院病人150.83万人次,比上年增加9.0%。

  从每千人口拥有量来看,根据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252.83万人计算,2017年末全市每千人口床位数3.5张,每千人口卫生工作人员8.3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6.8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2.7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2.9人。

2002-2017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注:医生指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评定的。

2002-2017年深圳市每千人口床位、卫生人员发展情况

  二、机构、床位、人员情况

  1.医疗卫生机构:2017年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3492家(不含580家非独立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比上年增加153家,主要是增加了一批社会医疗机构。全市共有医院135家,妇幼保健院10家,专科疾病防治院8家,门诊部702家,私人诊所2286家,企事业内部医务室250家,其他医疗卫生机构101家。

2017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构成

  2.床位:2017年全市床位43868张,比上年增加2356张,其中医院床位39899张,比上年增加1775张,妇幼保健院增加581张。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36096,其中政府办医院32205张,妇幼保健院3608张,专科疾病防治院280张;社会办医疗卫生机构7775张,其中社会办医院7694张,卫生院81张。按所有制关系分政府办国有全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36093张,企事业办国有全资机构1179张,集体全资机构451张,私人机构5540张,其他机构605张。

2017年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构成

  3.卫生人员:2017年全市共有在岗卫生工作人员10436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5282人,占卫生工作人员总数的81.7%;其他技术人员4514人,占4.3%;管理人员4447人,占4.3%;工勤人员10120人,占9.7%。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33298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39.0%;注册护士36389人,占42.7%;药师(士)3842人,占4.8%;检验技师(士)3517人,占4.1%;影像技师(士)1099人,占1.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7137人,占8.4%。

2017年深圳市卫生工作人员构成

2017年深圳市卫生技术人员构成

  三、预防、妇幼保健工作情况

  1.疾病控制情况:2017年全市卫生防病工作成绩显著,全年没有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全年全市共发生甲、乙类传染病55287例,发病率为464.27/10万,较去年上升91.86个十万分点,其中死亡22例,死亡率为0.18/10万,较去年下降0.05个十万分点。

  2.妇幼保健情况:2017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5.61/10万,比上年下降2.85个十万分点;围产儿、婴儿、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3.9‰、1.5‰、0.8‰和1.8‰。妇保方面,2017年全市有孕产妇211374人(常住人口),孕妇早孕建卡率为90.3%,产前检查5次以上的占建卡人数的95.5%,产后访视率为97.4%。全年妇女病实查745605人,查出各种妇女病患者203141人,占27.3%,发病顺位分别是阴道炎、宫颈炎、子宫肌瘤、尖锐湿疣。全年完成放置宫内节育器21837例,取出宫内节育器34865例,输精管结扎236例,输卵管结扎5831例。全年完成婚前检查60891人,检出有疾病患者5443人,占8.9%。儿保方面,全市有7岁以下儿童1122002人,其中5岁以下儿童851852人,3岁以下儿童574652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0.9%。5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评价体重<中位数-2SD的11191人,占实查人数的1.4%。

  四、死因情况

  1.2017年全市常住居民死亡11903人,死亡率为9.5/万,0岁组死亡率较高,为31.61/万,1-39岁段较低且平稳,40岁组以后逐渐升高。

  2.前十位死因顺位是:①恶性肿瘤2.73/万;②心脏病1.79/万;③脑血管疾病1.19/万;④损伤和中毒1.11/万;⑤呼吸系统疾病0.81/万;⑥内分泌、营养代谢及免疫疾病0.30/万;⑦消化系统疾病0.20/万;⑧新生儿疾病0.17/万;⑨神经系统疾病0.17/万;⑩传染病、寄生虫病0.17/万。

  3.分年龄组看,0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新生儿疾病、先天异常、损伤和中毒;1-1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15-34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损伤和中毒、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35-59岁组前三位死因是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60岁及以上组前三位死因是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

  4.心脏病死亡以心肌梗塞为首位,其次是冠心病、高心病、风心病等;恶性肿瘤死亡首位是肺癌,其次是肝癌、结肠直肠癌、胃癌、乳腺癌等;损伤与中毒死亡以自杀为首位,其次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意外中毒等。

  五、医疗机构业务工作情况

  1.诊疗情况: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诊疗9959.78万人次,其中医院7780.91万人次,妇幼保健院781.76万人次,专科疾病防治院117.28万人次,门诊部461.42万人次,私人诊所513.23万人次。

  按医院的机构类别分,综合医院完成诊疗6563.37万人次,综合性中医院602.80万人次,专科医院614.73万人次。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观察室收容病人11.51万人次,健康检查750.14万人次。

  2.住院情况:全年医疗机构收治住院病人150.83万人,比上年增加9.0%,其中医院133.77万人,妇幼保健院16.80万人,专科疾病防治院0.15万人,卫生院0.11万人。全市医院类机构(医院类机构包括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以下同)病床周转次数为39.29次/年;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67天;病床使用率85.0%。

  3.费用情况:全市医院类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246.91元,较上年增长7.2%,其中药费79.55元,较上年下降1.2%;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0124.07元,较上年增长6.0%,其中药费2043.28元,较上年下降5.3%;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320.11元,较上年增长8.4%,其中药费266.43元,较上年下降3.2%。

  4.中医事业发展情况:2017年末全市拥有中医医疗机构695家,其中中医院9家,中医门诊部110家,中医诊所576家;拥有卫生工作人员6750人;中医院床位数2467张。

  全年全市中医医疗机构完成诊疗828.31万人次,其中中医院602.80万人次,中医门诊部73.97人次,中医诊所151.54万人次。中医院收治住院病人10.69万人次。中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297.74元,其中药费130.92元;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11010.11元,其中药费2405.63元;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1131.07元,其中药费247.13元。

  5.住院病人疾病分类情况 共统计153家医院,出院人数149.98万人。

  (1)医院出院病人前5位疾病顺位是:①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并发症;②消化系统疾病;③呼吸系统疾病;④循环系统疾病;⑤损伤与中毒。与2016年的顺位一致。

  (2)恶性肿瘤病人前5位顺位是:①气管、支气管和肺癌;②肝和肝内胆管恶性肿瘤;③乳房恶性肿瘤;④原位癌;⑤女性生殖器官恶性肿瘤。与2016年的顺位相比,原位癌排名上升到第4位。

  (3)传染病病人前5位顺位是:①肠道传染病;②结核病;③病毒性肝炎;④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病(HIV);⑤性传播模式的疾病。与2016年相比,肠道传染病上升到第一位。

  六、卫生装备

  1.房屋建筑面积及基本建设情况:截至2017年底,全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为4421949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3703201平方米;租房面积为66321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为534248平方米。

  2.卫生装备基本情况:到2017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装备总量196707台/套,总额156.58亿元,其中:进口设备42047台/套,总额104.89亿元,分别占设备总量、总额的21.4%和67.0%。

  到2017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10万元以上的重要医疗卫生装备总量19833台/套,总额129.46亿元,占全部医疗卫生装备总量、总额的10.1%和82.7%。市属各单位设备总量73283台/套,总额62.55亿元。

  3.大型设备情况:到2017年底,我市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拥有百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总量2826台/套,总额74.38亿元,占全市设备总量、总额的1.4%和47.5%,其中市属医疗卫生机构1128台/套,罗湖区54台/套,福田区132台/套,南山区185台/套,宝安区587台/套,龙岗区307台/套,盐田区21台/套,龙华区205台/套,坪山区75台/套,光明新区109台/套,大鹏新区23台/套。

  七、卫生投入

  2017年全市医疗卫生事业费投入156.02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按常住人口计(1252.83万),人均卫生事业费1245.38元。市直属单位卫生事业费投入13.43亿元,增加30.4%;医管中心28.70亿元,增加18.9%;罗湖11.80亿元,增加72.9%;福田区14.49亿元,增加34.9%;南山区14.68亿元,增加20.5%;宝安区22.45亿元,增加16.9%;龙岗区21.15亿元, 增加10.6%;盐田区3.05亿元,增加33.3%;龙华区12.61亿元,增加22.5%;坪山区3.98亿元,增加21.5%;光明新区6.95亿元,减少9.7%;大鹏新区2.75亿元,增加5.7%。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固定资产投入497535万元,较上年下降23.1%。从资金来源看,市财政投入144500万元,占29.0%;区财政投入257515万元,占51.8%;单位自筹86805万元,占17.4% ;其他8715万元,占1.8%。本年完成投资总额为497535万元,从资金流向看,用于建安工程的14373万元,占2.9%;用于设备购置458237万元,占92.1%;用于其他24925万元,占5.0%。全年在建施工面积835725平方米,竣工面积135359平方米。市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入9036万元,医管中心属170906万元,罗湖区属24696万元,福田区属26191万元,南山区属48147万元,宝安区属75352万元,龙岗区属47992万元,盐田区属8855万元,龙华区属47593万元,坪山区属7766万元,光明新区属26488万元,大鹏新区属4513万元。

  八、科教工作情况

  1.科技研究和学科建设:卫生科技投入不断加大。2017年,深圳市卫生系统获得国家级项目科研项目90项,其中主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项,课题1项,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1项,课题3项,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4项,共获得资助4290.22万;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31项,资助额度310万;获得省卫计委医学科研基金立项48项,资助额度23万;获得省中医药局立项29项,资助额度51万;获得市科创委立项288项,资助额度10079万;市卫计委立项302项,资助额度1469.5万。全系统共获得各级科研立项788项,资助额度总计16222.72万。市卫计委匹配资助52个2016年省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目共计302万元。

  深圳市卫生系统获得发明专利35项,实用型专利323项。获政府科学技术奖励7项,其中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第二完成单位),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市科学技术奖5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332篇,SCI/EI收录期刊论文678篇,其中影响因子10分以上7篇。

  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中国家临床重点专科9个)14个,省级重点学科66个(其中省级临床重点专科43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88个。2017年,我市卫生系统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省级院士工作站2个,市级创新载体3个,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1家。截止2017年底,全市共建设各级创新载体89个,其中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院士工作站2个、市级创新载体75个;共有8家医疗机构获批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共51个专业获得认定;5家医疗机构获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家机构获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171个。按经费资助来源分,市财政资助团队136个(市属医疗卫生单位135个、社会办医院1个),区财政资助团队35个;按类别分,A类团队51个、B类团队116个、C类团队4个;按国家及地区分,国内团队146个,主要来自北上广(北京70个、上海21个、广州22个),国(境)外团队27个,包括,美国9个、英国3个、法国1个、加拿大3个、澳大利亚4个、德国2个、韩国1个、丹麦1个、瑞典1个,香港2个。通过团队引进,积聚了684名高层次人才来深或为深工作,其中,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52人(诺贝尔奖获得者1人、国内院士42人、国外院士9人),符合国家级领军人才认定标准102人,符合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16人。2017年,171个高层次医学团队先后派出专家到深开展指导6337人次,开展高难度手术2465例,开展疑难病查房及讨论37076次,参与会诊及远程会诊7413次,组织培训及讲座5052次,指导培养博士研究生369人、硕士研究生1012人。

  2.教育培训:2017年新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4家,全市共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7家(含中医类1家),协同单位18家(含中医类1家)。2017年全市新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511人,其中新招收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112人,占比21.92%;新接收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规范化培训205人。2017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师940名。加强师资培训,全年共培训省级师资89名、市级师资893名。

  全市共举办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1118项,其中国家级193项、省级202项、市级723项,共计培训75万人次。举办32场“三名工程”高水平医学学术会议,资助总金额200万元。开展“大数据前沿技术及应用”公需科目全员培训,以面授和在线课学习方式相结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总计培训5.2万人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督导,全年督导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255项,督导覆盖率达到 82.24 %。

  2017年,共培训全科医学师资425人次;实施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培训151人;举办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班一期,培训159人;实施全科医学社区护士和七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共培训304人;实施社区适宜技术培训,举办334期次社区适宜技术培训,培训人数14515人次。开展宝安区家庭医生认证相关培训41期,培训581人次;选派10名全科医师骨干人员赴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进行为期3个月的研修。

  3.境内外学术交流:2017年,全市共选派119名医院学科带头人或骨干赴美国克里夫兰医学中心、新西兰怀卡托理工学院、德国汉诺威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澳大利亚蒙纳什大学等机构开展以临床观摩为主的研修活动。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2017年,全市共选派29名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分别参加中德医疗质量管理研究培训班和中美公共卫生政策研究培训班。

附件下载

1-3.jpg

分享到:
--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