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政法〔2017〕38号
为加强家庭医生服务管理,推动家庭医生服务的建立与完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家庭医生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确保《办法》内容的合法、科学性,根据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定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14:30—17:00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办法》中公众较为关心、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
(一)家庭医生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是否必须为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
(三)居民可以与多少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
(四)每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一般不超过2000人是否合理?
(五)家庭医生服务如何收费?
二、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将采取微信听证方式,通过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官方微信“健康深圳”(服务号)平台进行,市民朋友可以关注微信平台后参与听证。
三、参与方式
深圳市年满18岁的市民均可以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朋友,请关注“健康深圳”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信听证”栏目,于2017年7月27日(星期四)14:30-17:00期间登陆微信平台参与听证。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