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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深圳市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12-14 14: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计卫管〔2015〕51号

各区(新区)卫生计生、教育、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566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教育局制定《深圳市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

市 教 育 局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2015925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周宜,联系电话:25600379;市教育局张玲,联系电话:82105678;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徐亚军,联系电话:8307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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