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卫管〔2015〕51号
各区(新区)卫生计生、教育、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市卫生监督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高校,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5〕566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会同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市教育局制定了《深圳市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
市 教 育 局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2015年9月25日
(联系人:市卫生计生委周宜,联系电话:25600379;市教育局张玲,联系电话:82105678;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徐亚军,联系电话:8307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