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卫管〔2015〕55号
我委近期组织市卫生监督局对新增纳入监管并经核查证实正常开展集中消毒服务的5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含餐具清洗消毒)和上半年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的5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供应的集中消毒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依据国标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1994进行检测,检验项目为感官、余氯、大肠菌群、致病菌三项(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和烷基(苯)磺酸钠,本次共抽检餐(饮)具150份,检测结果合格150份,产品合格率为100%(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