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计妇社〔2015〕43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2012-2015年,全市托幼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深圳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评估标准》等相关法规和要求,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发展,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决定授予深圳市第一幼儿园等161个单位为2012-2015年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做出更大贡献。
市卫生计生委 市 教 育 局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