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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深圳市中医“治未病”第三季度督导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9-09 15:0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计中医〔2015〕37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计生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

  为了落实《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基层督导工作制度》,做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的迎检工作,决定开展深圳市中医“治未病”第三季度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完成督导工作。

  二、具体承担基层督导工作的是市、区中医院中医“治未病”健康指导中心,市中医院负责督导全市中医药工作;各区中医院负责督导辖区内中医药工作。

  三、各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要统筹协调中医药基层督导工作,为督导组推荐2间社康中心作为必查单位备查,查后将作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市的迎检单位。

  四、市和区督导组要严格按照《深圳市中医“治未病”基层督导工作制度》,对辖区内10%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其中包括各区局拟推荐的2间社康中心)的中医药工作进行抽查督导,认真填写《督导工作记录表》,撰写督导工作报告,并于2015年10月1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反馈。

  五、督导工作具体安排由市、区中医院中医“治未病”健康指导中心会同市卫生计生委、区卫生计生局、新区公共事业局确定。

  (联系人:张慧敏 联系电话:25532737)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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