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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圳百合医院申请变更执业地址等事项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8-03 16:2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计医政〔2015〕169号

深圳百合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变更执业地址及增设床位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材料及组织专家现场验收合格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地址变更为: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59号、369号。

  二、同意你院的床位由60张增加至120张.

  三、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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