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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深圳东亿医学检验所变更诊疗科目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6-24 15:3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计医政〔2015〕131号

深圳东亿医学检验所:

  你所提交的关于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增设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二、请你所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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