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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增设病理科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6-01 17:0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卫计医政〔2015〕112号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申请验收病理科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委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检查评估,专家组认为你院的病理科达到《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的要求。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增设病理科。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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