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卫人医政〔2013〕185号
深圳市乐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申办深圳燕罗塘医院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和公示后,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委同意设置“深圳燕罗塘医院”,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按照下列核定事项进行医院筹建。
(一)机构名称:深圳燕罗塘医院。
(二)选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众福路61号。
(三)类别:一级综合医院。
(四)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五)法定代表人: 张网。
(六)主要负责人:张世德。
(七)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室)、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八)床位:50张(牙椅4台)。
(九)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十)设置单位:深圳市乐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你公司应自本批复之日起2年内,按一级综合医院的标准进行筹建。医院用房涉及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专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医院筹建完毕后,你公司应向我委申请并办理该医院的执业登记注册手续。逾期未能完成,我委将撤销该医院的设置。
三、医院筹建期间,不得开展医疗活动。
此复。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2013年8月6日